根据省教育部(教学司【2013】9号)文的批示,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聋人方向)、音乐学(舞蹈表演聋人方向)、美术学(艺术设计聋人方向)本科专业2013年起可面向全国单独招生聋人学生。为保证聋人单招工作顺利进行,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聋人单考单招。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师范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49
第九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北大学城英才街6号
第十条 我校成立聋人单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招生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有分管教学、学生、保卫、纪委、后勤、网络的副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招生的副校长兼任。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019年郑州师范学院聋人单考单招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