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初试+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拟录取名单要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信息栏目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③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④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⑤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者(含初、复试笔迹核对不一致者)。
⑥体检不合格者。
2019年郑州轻工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参加复试考生英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的30%,3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