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中职类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二)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1.获得本专业中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5分;
2.获得本专业高级工及以上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10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加至满分为止。如:以满分600分为例,某考生文化知识+职业技能成绩200分,符合本专业中级工加分条件,其终职业能力成绩为205分;某考生“文化知识”+“职业技能”成绩为600分,符合本专业高级工加分条件,其终成绩仍为6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