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要求,实施“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学校名称:郑州工商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507;在豫招生代码:6506。
第五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8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与层次:郑州工商学院,始建于2002年,前身是河南理工大学与宇华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独立学院--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16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招生对象: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和高职扩招补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八条报名办法:考生于2019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4日18: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网上填报我校志愿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高考考生号、申请加分的相关材料,到我校招生就业处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第九条 考试办法:考试在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进行,学校按照“文化知识+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
“文化知识”考试要求。高中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原则上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等级成绩折算分数,总分150分,三科成绩比例为1:1:1,等级成绩A、B、C、D对应折算分数为50分、45分、40分、35分。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参加“文化知识”校考。“文化知识”校考由学校自主命题、考试和评卷,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总分150分,其中语文5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职业技能”考试要求。“职业技能”考试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倾向等,总分150分。获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进行综合评定,免予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考试。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需于11月18日前向学校提出书面免试申请,由学校进行综合评定,予以免试录取。
考核总成绩=文化知识成绩+职业技能成绩+政策加分。
第十条录取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凡参加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次单招的考生,均应参加省招办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答案来源于:2019年郑州工商学院高职扩招第二次单招招生章程
2019年郑州工商学院高职扩招第二次单招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