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作由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负责组织,认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研究生院下达的博士计划数。首次招收博士生的人员必须按新增博士生导师类型进行认定,非首次招收博士生的导师按原有导师类型进行认定。新增导师招生指标只能招收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生,且必须是全日制(全学习)非定向博士生;招生指标和招生资格当年有效。
2019年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认定工作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