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推免生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2、推荐免试生工作按院系进行,为了更好地选拔出优秀的创新人才,各院系须严格按条件开展遴选和推荐工作。
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年度研究生招生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推荐院系,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9年遵义医学院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安排对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将排名适当放宽-同专业排名的20%,并需达到以下三个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