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 钢琴系、管弦系、声歌系、民乐系、指挥系:
【业务课一(150分制)+业务课二(150分制)+主科(100分制)】÷4=总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业务课一:即中西音乐史。
业务课二:指挥方向业务课二为音乐基础理论;声乐(歌剧表演方向)业务课二为声乐作品论述;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各方向的业务课二为和声、作品分析,其中和声占50%,作品分析占50%,合成业务课二成绩。
(2) 作曲系:
【业务课一(150分制)+业务课二(150分制)+中西音乐史(100分制)+面试(100 分制)】÷5=总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业务课一:主科笔试。
业务课二:包含音乐基础理论四项,每项成绩占25%。
(3) 音乐学系:
【业务课一(150分制)+业务课二(150分制)+和声、作品分析(100分制)
+面试(100 分制)】÷5=总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业务课一:即音乐学基础知识。
业务课二:即主科笔试。
和声(占50%)+作品分析(占50%)=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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