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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央音乐学院本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包括作曲、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音乐录音、视唱练耳招考方向

2019年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包括作曲、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音乐录音、视唱练耳招考方向。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18 09:35:00 解决时间:2019-01-03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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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包括作曲、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音乐录音、视唱练耳招考方向。 *除指挥系指挥与音响艺术指导招考方向外,我院其他各招考方向均不接受兼报。 前言 中央音乐学院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校,其任务是为国家培养音乐专业各领域的高精尖人才,是教学、实践、研究三位并重的综合性高等音乐院校。在国家的整体教育格局中,我院承担培养高水平、尖端型精英音乐人才的任务;在音乐专业领域内呈现出多样化、综合性的学科架构;在办学活动中不断提高国际化水平。 我院为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科教学实行导师、学生双选制,学分管理实行学年学分制。 学生毕业后可从事音乐创作、指挥、演唱、演奏、理论研究、音乐编辑、管理和教学等职业,或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报名 报名条件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可以报考。考生须知晓我院招生简章并遵守所有招生考试规定。 报名方式 我院招生仅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者请访问我院招生报名网页:******.cn。 也可以从我院校园网主页“招生与学习→本科招生”链接进入“本科招生系统”,网址:******.cn。 报名时间 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8日 报名阶段系统开网时间:07︰00-21︰00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所有报名程序,逾期不受理。2019年2月13日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并查看考试安排。 报名与考试费用 初试费(含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 报名时网上支付初试费。进入复试的考生根据考试期间通知网上支付复试费。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516(银联)、95188(支付宝)、95017(微信)。 我院计财处电话:010-66418280。 其它注意事项 不受理函报与现场报名,所有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考生所交报考材料及报考费一律不退。如考生报考其它院校仍需这些材料,请提前复印,自留副本。 考试时请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考试曲目一经网上提交,不得更改。 考试 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 2019年2月18日-2019年2月27日 考试地点: 专业考试(校考)在中央音乐学院内进行。 考试的轮次 我院的入学考试分为专业考试(校考)和文化课考试(全国统考)。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三试三个环节。专业初试合格者可参加复试,进入复试者直接参加三试。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于填报志愿时报考我院。 我院对音乐学专业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发出文考通知。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和音乐表演专业各招考方向专业合格的考生,其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内者,文考通知注明“正取”;排序在招生计划外者,文考通知注明“备取”。学院于2019 年4 月10 日前公布专业考试结果,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报名网页: ******.cn查询。 关于省级统考 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高考报名地省级高招办。 文化课考试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以外的中国籍内地考生,原则上应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有关异地高考政策请咨询相关省市高招办),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中央音乐学院的高考“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咨询当地高招办。注: 1. 我院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2. 外语不限语种。 3. 文化课成绩以考生高考分数为准。我院认可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定向及协作计划考生(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的地方高考加分政策;不认可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加分。 录取与入学 录取原则 我院为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业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文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符合我院招生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录取原则,对考生的校考成绩与文考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及录取方式: 音乐学专业(含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招考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本科(文/理)二本或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不设二本或二批线,或在我院召开录取会之际仍未公布二本或二批线的情况,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若按照专业设置,以“音乐表演专业”分数线为准;如设有两批(两类)或以上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除标明我院所属批、类外,以高线为准】的150%为合格线。然后, 再按照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各占50%合成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招考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本科(文/理)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若按照专业设置,以“音乐表演专业”分数线为准;如设有两批(两类)或以上录取控制分数线,除标明我院所属批、类外,以高线为准】的110%。然后,再按照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各占50%合成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注:我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音乐学专业(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音乐教育等招考方向)考生的文考成绩,将统一以百分制折算,以折算后的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合成后排序录取。折算公式:考生分数÷考生所在地高考满分×100。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各招考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本科(文/理)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若按照专业设置,以“音乐表演专业”分数线为准;如设有两批(两类)或以上录取控制分数线,除标明我院所属批、类外,以高线为准】。然后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出现“正取”生未报我院的情况,或由于“正取”生文考成绩未达到要求等而未被录取,则依次录取该招考方向文考合格的“备取”生。 如果有不设定“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或所设“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不能对应我院性质的,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本科(文/理)二本或二批线的65%(如仅设一个分数线,按其55%计)作为我院“音乐表演专业”分数线。 凡实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我院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不限。录取通知书将于我院收到各省市招办《录取名册》后,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寄 发给被录取的考生。 新生复查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其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档案退回原地区。 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实行收费入学。凡2019年入学的新生均需交纳学费。我院经物价部门批准,现行本科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为: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8000元,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 注:本简章公布后,如经主管部门批准我院的学费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收取学费。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对于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我院设有奖、助、勤、贷、补等一系列资助政策。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学院有关条例要求向学院提出申请,具体资助办法可从我院校园网主页“了解学院--学院机构--学生工作部”查询,网址:******.cn。 入学后的乐器与演出服装 考生被录取后,除钢琴、打击乐器(小军鼓除外)和竖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学生参加各类艺术实践活动,演出服装均由学院统一规定标准,学生自备。 住宿 家住北京的学生原则上一律走读,五环以外及有困难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相关部门核实后,如果学生公寓有空床位可酌情解决。 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报考须知 一、报名 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1. 港澳地区考生,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 台湾地区考生,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 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连续的两个自然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即不少于540 天),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 年内(2017 年4 月1 日—2019 年3 月31 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 个月。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 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 年内(连续的五个自然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 个月(即不少于900 天),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 年内(2014 年4 月1 日-2019 年3 月31 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若考生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则不适用“在报名前5 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条款)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报名方式 我院招生仅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者请访问我院招生报名网页:******.cn。 也可以从我院校园网主页“招生与学习→本科招生”链接进入“本科招生系统”,网址:******.cn。 报名时间 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8日 报名阶段系统开网时间:07︰00-21︰00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所有报名程序,逾期不受理。2019年2月13日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并查看考试安排。 报名与考试费用 初试费(含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 报名时网上支付初试费。进入复试的考生根据考试期间通知网上支付复试费。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516(银联)、95188(支付宝)、95017(微信)。 我院计财处电话:010-66418280。 其它注意事项 不受理函报与现场报名,所有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考生所交报考材料及报考费一律不退。如考生报考其它院校仍需这些材料,请提前复印,自留副本。 考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原件。 二、考试 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 2019年2月18日-2019年2月27日 考试地点 专业考试(校考)在中央音乐学院内进行。 考试的轮次 我院的入学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三试三个环节。专业初试合格者可参加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直接参加三试。 我院于2019年4月10日前公布专业考试结果,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报名网页: ******.cn查询。 文化课考试 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台湾学生可以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替代联招办组织的考试,成绩要求见后。使用学测成绩的考生,请于获得当年学测成绩后,第一时间将报名序号及学测成绩单上传至我院报名系统)。考生可登录联招办网站(www.***.cn)查看招生简章并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 传真: 注: 1. 我院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2. 外语不限语种。 三、录取与入学 录取原则 根据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综合平衡择优录 取。录取通知书将于学院收到联招办《录取名册》后由招生办公室寄发给被录取的考生。 港澳台侨学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联招办划定的港澳台地区低控制录取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7】56 号)文件要求,台湾学生学测成绩需达到均标级以上。我校将报送申请入读的台湾学生姓名、学测成绩、报名序号至教育部考试中心,由其确认信息。 新生复查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档案退回原地区。 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实行收费入学。凡2019 年入学的新生均需交纳学费。我院经物价部门批准,现行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本科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为: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8000元,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 住宿要求及标准 港澳台地区学生及华侨在收到我院录取通知书后可申请中央音乐学院国际学生公寓住宿。国际学生公寓住宿标准为二人间宿舍,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天60元人民币。 注:本简章公布后,如经主管部门批准我院的学费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收取学费。 奖学金 2019级本科生可申请:《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 入学后的乐器与演出服装 考生被录取后,除钢琴、打击乐器(小军鼓除外)和竖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学生参加各类艺术实践活动,演出服装均由学院统一规定标准,由学生自备。 国际学生报考须知 一、报名 报名条件 外籍考生须持有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在读证明)及学习成绩单。 外籍考生必须持有3级(包括3级,成绩不低于180分)以上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 根据教外来【2009】83号文件规定,对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作为外国留学生来华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来华留学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近4年(截止至入学年度的4 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定居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签章为准)。 报名方式 我院招生仅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者请访问我院招生报名网页:******.cn。 也可以从我院校园网主页“招生与学习→本科招生”链接进入“本科招生系统”,网址:******.cn。 报名时间 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8日 报名阶段系统开网时间:07︰00-21︰00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所有报名程序,逾期不受理。2019年2月13日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并查看考试安排。 报名与考试费用 800元人民币 报名时网上支付考试费。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516(银联)、95188(支付宝)、95017(微信)。我院计财处电话:010-66418280。 其它注意事项 不受理函报与现场报名,所有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考生所交报考材料及报考费一律不退。如考生报考其它院校仍需这些材料,请提前复印,自留副本。 考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原件。 二、申请办法 1. 凡申请公费来我院学习者,本人须在本国通过外交途径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2. 凡申请自费留学的国际学生可直接向中央音乐学院留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者可先登陆中央音乐学院网站******.cn 下载并填写《中央音乐学院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然后传真或函寄我院。 电话:,传真:。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1,email:pchunni@***.cn,获得我院信息确认后,本人须持系列证明(件): (1)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 (2)经公证的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在读证明)及学习成绩单(可用复印件); (3)3级(包括3级,成绩不低于180分)以上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 请于2019年2月28日上午10︰00-11︰00,到留学生办公室(新留学生公 寓1529室)进行外籍考生身份核实。 电话:。 三、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 2019年2月18日-2019年2月27日 考试地点 专业考试(校考)在中央音乐学院内进行。 考试的轮次 我院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三试三个环节。专业初试合格者可参加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直接参加三试。 学院于2019年4月10日前,公布专业考试结果,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报名网页:******.cn查询。 四、录取与入学 录取 凡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国际学生将收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寄发的《录取通知书》。 新生复查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其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档案退回原地区。 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实行收费入学。凡2019年入学的新生均需交纳学费。经物价部门批准,我院现行国际学生本科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为:38000元人民币。 注:本简章公布后,如经主管部门批准我院的学费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收取学费。 入学后的乐器与演出服装 考生被录取后,除钢琴、打击乐器(小军鼓除外)和竖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学生参加各类艺术实践活动,演出服装均由学院统一规定标准,由学生自备。 五、报到 1. 公费生:须持JW201 表、录取通知书、健康检查证明、CSC 材料及6 张半身(3.5x 4.5cm)照片按指定日期来留学生办公室(新留学生公寓1529 室)及教务部门报到。 2. 自费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健康检查证明、6 张半身(3.5 x 4.5cm)照片按指定日期来留学生办公室(新留学生公寓1529 室)及教务部门报到。 3. 所有新生入境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护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血液化验报告单到北京市卫生检验检疫所办理健康认证,无《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不合格者将被重新要求进行体检,拒不接受体检或经检查患有中国法律规定不得入境的疾病者,将被勒令离境回国。 4. 根据中国教育部的规定,来华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国际学生需在我国大陆购买团体综合保险。

作曲系

 

 

 

 

招考方向

学制

名额

作曲

五年

22

视唱练耳

四年

3

电子音乐作曲

五年

4

电子音乐制作

四年

2

音乐录音

四年

2

招考方向:作曲 报考要求 报考作曲招考方向的考生,须交两件以上本人近期创作的作品,其中含一件器乐作品,一件声乐作品。请于初试期间的《歌曲写作》考试结束后立刻交至系办公室(教学楼615室)。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器乐曲写作: 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钢琴曲。 二、歌曲写作: 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 专业复试 一、和声: 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声部和声; 程度:自然音体系、半音体系、近关系调的转调及各种和弦外音的简单用法。 二、器乐表演能力考查(只能选考一种乐器): 1. 选考钢琴者的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1) 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740 程度; (2) 大型乐曲一首:不低于贝多芬奏鸣曲第一首程度的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 (3) 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一首(如《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的赋格); (4) 小型乐曲(程度与另三首考试曲目相当,练习曲、奏鸣曲、复调除外)。 2. 选考其它乐器者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其演奏曲目的程度应与上述钢琴曲目属同等的水平): (1)高级水平的练习曲一首; (2)大型乐曲二首(如协奏曲或奏鸣曲的快板乐章,回旋曲、变奏曲、叙事曲等)。 三、面试: 1. 民歌(或戏曲、说唱)演唱; 2. 简要分析指定的或自己的作品; 3. 其它:了解考生的音乐感受力、想象力与创造性等。考生音乐技能展示。 三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招考方向:视唱练耳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歌曲写作: 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 二、专业笔试(听写): 1. 和弦:四种三和弦原、转位,四种七和弦原、转位,大、小调式中D7、SII7、DVII7 和弦原位及转位的解决(钢琴谱表,四声部排列)。 2. 和弦连接:四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副属七和弦原、转位,SII7、DVII7、DD7、DDVII7 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钢琴谱表,四声部排列)。 3.节奏记谱:3/4、4/4、6/8拍。 4. 单声部旋律:四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5. 二声部旋律:四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钢琴谱表) 。 6. 改错:钢琴乐曲片段,四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专业复试 一、和声: 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声部和声; 程度:自然音体系、半音体系、近关系调的转调及各种和弦外音的简单用法。 二、视唱与专业面试: 1. 单声部弹唱:三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带伴奏,高、低音谱号,准备15 分钟)。 2. 单声部视唱:固定唱名法。四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民族调式或泛调性风格单声部(无伴奏)。 3. 单声部移调弹唱:将指定乐曲移至一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并弹唱(带伴奏)。 4. 节奏读谱。 5. 旋律与节奏(二声部):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 6. 弹唱一首带伴奏声乐作品,曲目自备(风格、体裁不限)。 三、钢琴演奏: 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同作曲招考方向,仅限钢琴。 三试(乐理) 参见《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专业考试参考书目 1. 《国民基础视唱教程1A、1B》 中央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室出品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2. 《法国视唱2A、2B》 亨利·雷蒙恩古斯塔夫·卡卢利编写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3.《乐理考前辅导教程》 傅妮编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4.《基本乐理教程》 李重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招考方向:电子音乐作曲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歌曲写作(带和弦标记或钢琴伴奏,风格不限); 二、现场根据所给声音采样素材,在指定的计算机软硬件平台上作三至五声部的即兴作曲,或根据音乐主题作钢琴即兴作曲,作品长度1分钟左右,20分钟内完试(采用考-评分离方式)。 专业复试 一、和声 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声部和声; 程度:自然音体系、半音体系、近关系调的转调及各种和弦外音的简单用法。 二、器乐表演能力考查(只能选考一种乐器): 1. 选考钢琴者的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1) 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740 程度; (2) 大型乐曲一首:不低于贝多芬奏鸣曲第一首程度的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 (3) 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一首(如《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的赋格); (4) 小型乐曲(程度与另三首考试曲目相当,练习曲、奏鸣曲、复调除外)。 2. 选考其它乐器者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其演奏曲目的程度应与上述钢琴曲目属同等的水平): (1)高级水平的练习曲一首; (2)大型乐曲二首(如协奏曲或奏鸣曲的快板乐章,回旋曲、变奏曲、叙事曲等)。 三、面试 1. 个人综合情况考察; 2. 音乐常识问答(根据《全国音乐等级考试-音乐常识分册-初、中、高》范围,抽5 题作答)。 三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招考方向:电子音乐制作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歌曲写作(带和弦标记或钢琴伴奏,风格不限)。 二、现场根据所给音乐主题,在指定的计算机软硬件平台上作三至五声部的即兴编曲,或钢琴即兴作曲,作品长度1分钟左右,20分钟内完试(采用考-评分离方式)。 专业复试 一、和声(调内和声); 二、器乐表演能力考查(只能选考一种乐器): 1. 选考钢琴者的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1) 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740 程度; (2) 大型乐曲一首:不低于贝多芬奏鸣曲第一首程度的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 (3) 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一首(如《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的赋格); (4) 小型乐曲(程度与另三首考试曲目相当,练习曲、奏鸣曲、复调除外)。 2. 选考其它乐器者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其演奏曲目的程度应与上述钢琴曲目属同等的水平): (1)高级水平的练习曲一首; (2)大型乐曲二首(如协奏曲或奏鸣曲的快板乐章,回旋曲、变奏曲、叙事曲等)。 三、面试 1. 个人综合情况考察; 2. 音乐常识问答(根据《全国音乐等级考试-音乐常识分册-初、中、高》范围,抽5 题作答)。 三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招考方向:音乐录音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歌曲写作(带和弦标记或钢琴伴奏,风格不限)。 二、现场根据所给分轨音频素材或MIDI 文件,在指定的计算机软硬件平台上作古典或流行音乐的快速混音(含音响纠错),或根据音乐主题作钢琴即兴作曲,作品长度1 分钟左右,20 分钟内完试(采用考-评分离方式)。 专业复试 一、和声(调内和声) 二、器乐表演能力考查(只能选考一种乐器): 1. 选考钢琴者的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1) 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740 程度; (2) 大型乐曲一首:不低于贝多芬奏鸣曲第一首程度的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 (3) 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一首(如《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的赋格); (4) 小型乐曲(程度与另三首考试曲目相当,练习曲、奏鸣曲、复调除外)。 2. 选考其它乐器者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其演奏曲目的程度应与上述钢琴曲目属同等的水平): (1)高级水平的练习曲一首; (2)大型乐曲二首(如协奏曲或奏鸣曲的快板乐章,回旋曲、变奏曲、叙事曲等)。 三、面试 1. 个人综合情况考察; 2. 音乐常识问答(根据《全国音乐等级考试-音乐常识分册-初、中、高》范围,抽5 题作答)。 三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注:指定软件平台:正版CubasePro及出厂音源与效果插件,或LogicPro及出厂音源与效果插件,或Protools及出厂音源与效果插件。 指定硬件平台:苹果计算机及正版OS操作系统。 招考方向学制名额指挥(乐队指挥、民乐指挥、合唱指挥) 五年5 音响艺术指导五年3 报考要求 考生报名时须填报考试曲目,如指挥系没有该曲目双钢琴伴奏谱,考生需自备印刷版(即不能为手抄谱)的伴奏谱一式两份。 注:考生报名后,钢琴伴奏由系里统一安排并通知考生。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指挥: 1. 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曲一个乐章,或合唱曲两首。考试时考生指挥两架钢琴。 2. 视谱指挥临时指定曲目。 二、综合基础面试: 1. 器乐表演能力考试 (1)主考钢琴者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①练习曲一首:车尔尼练习曲740后半部分以上程度; ②大型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 ③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一首(如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的赋格)。 (2)主考其它乐器(西洋管弦乐器、民族乐器)者要求达到中等以上专业水平的演奏能力(要求背谱): ①练习曲一首; ②大型乐曲一首; ③加试钢琴(须背谱演奏): a. 练习曲一首:程度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299 后半部分; b. 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 c. 复调乐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巴赫《二部创意曲》); d. 视奏临时指定乐曲。 2. 视奏临时指定乐曲或弹唱 3. 听音与视唱面试 (1)听音:单音、音程、和弦(含所有七和弦及转位)、和声题听辨弹奏、节奏测试; (2)视唱:音程构唱,视唱四个升降号内乐谱。 4. 报考合唱指挥方向的考生加试演唱,自选中外歌曲各一首。注:一、二两项综合打分。 专业复试 一、和声: 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声部和声; 程度:自然音体系、半音体系、近关系调的转调及各种和弦外音的简单用法。 二、钢琴: 1. 对主考钢琴者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1)练习曲一首:车尔尼练习曲740后半部分以上程度; (2)大型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 (3) 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一首(如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的赋格); (4) 小型乐曲(程度与另三首考试曲目相当,练习曲、奏鸣曲、复调除外)。 2. 在初试时主考其他乐器者,钢琴要求同初试器乐表演能力考试(2)/ ③。 三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注:指挥与音响艺术指导可互相兼报(须注明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考试方式和内容一致。按两个招考方向的各自标准由指挥系考试委员会根据专业进行甄别。音响艺术指导专业的学生入学两年后,若指挥专业考试合格,可申请指挥专业作为第二专业。 考生需认同以上注释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音乐学系

 

 

 

 

招考方向

学制

名额

音乐学

四年

22

音乐艺术管理

四年

15

音乐治疗

四年

12

招考方向:音乐学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音乐听辨: 中国传统音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世界民族音乐四方面的音乐听辨。 二、音乐作文 通过命题作文,了解考生关于音乐方面的综合写作素质,包括音乐感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述能力等。 专业复试 一、面试: 了解考生的音乐与基本理论素质,包括音乐表演能力(演唱或演奏)、音乐理解能力、语言表达与论辩能力等。 二、乐器演奏(只能选考一种乐器): 考试乐器种类限于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现有乐器专业范围。每位考生均须背谱演奏乐曲两首,乐曲程度不低于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八级,具体要求可参见我院各类乐器考级要求。 钢琴: 1. 练习曲一首; 2. 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其他乐器:两首乐曲,其中至少含一首大型乐曲。 三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专业考试音响资料 考试听辨音响:可到我院招生报名网页:******.cn链接下载。 招考方向:音乐艺术管理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面试: 1. 无领导小组讨论; 2. 艺术管理基础知识。 专业复试 一、命题写作: 1. 对音乐的了解; 2. 对音乐市场的了解; 3. 对音乐市场与机会的判断。 27 招考方向:音乐治疗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面试: 演唱歌曲一首(唱法不限,自备钢琴伴奏或自弹自唱,禁用卡拉OK等音响伴奏)、歌曲即兴伴奏(现场指定歌曲,不要求换调)。 注:歌曲即兴伴奏曲目清单可到我院招生报名网页:******. cn链接下载。 专业复试 一、面试: 演唱两首歌曲(要求与初试曲目的风格不同,自备钢琴伴奏或自弹自唱,禁用卡拉OK 等音响伴奏)、歌曲即兴伴奏(要求换调,三个升降号以上)。可加试第二乐器。 二、听辨 听辨内容:歌曲即兴伴奏曲目听辨。 三、乐器演奏: 钢琴或其他乐器只能选考一种,考生均须背谱演奏。考试乐器种类限于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现有乐器专业范围,程度不低于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八级,具体要求可参见我院各类乐器考级要求。 钢琴: (1)练习曲一首; (2)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其他乐器: 乐曲两首,其中至少含一首大型乐曲。 三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专业考试参考书目 1. 《音乐治疗学导论》高天著世界图书出版社2008 年 2. 《音乐治疗十四讲》吴幸如、黄创华著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 年 3. 听辨音响:与歌曲即兴伴奏曲目单一致,可到我院招生报名网页: ******.cn链接下载。

招考方向

学制

名额

音乐教育

五年

60

招考方向:音乐教育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一轮 一、歌曲演唱(清唱): 背唱普通中小学音乐教材中指定歌曲50首,曲目见我院招生网页******.cn,考试时由考官指定考生背唱一首至数首。 二、综合音乐素质考查(面试)三、钢琴演奏: 背谱演奏两首钢琴乐曲(含一首复调作品),程度不限。注:专业初试一轮合格者方可进入专业初试二轮。 专业初试二轮 一、笔试: 1. 听写:音组、音程、单声部旋律; 2. 音乐作品听辨(高中人音版《音乐鉴赏》除第二单元外的其他曲目为本科招生考试听辨曲目); 3. 音乐基础知识问答(包含基本乐理)。 二、口试: 1. 视谱歌唱:用首调唱名法。 2. 文字理解与语言表达。 专业复试 面试: 一、音乐理解与表达;二、现场问答; 三、器乐演奏: 1. 在钢琴上弹奏音阶(所有自然大调与和声小调)与和弦(包括各调I,IV,V 级); 2. 钢琴即席视奏; 3. 乐曲演奏(以下a、b 两项任选其一)。 a. 钢琴演奏:考生在指定范围内任选两首背谱演奏,范围可到我院招生报名网页:******.cn 链接下载; b. 其他乐器:考生在《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教程丛书》()七-九级中任选两首背谱演奏。 三试(乐理) 30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考试要求》。

钢琴系

 

 

 

 

招考方向

学制

名额

钢琴

四年

18

爵士钢琴

四年

1

手风琴

四年

4

电子管风琴

四年

3

管风琴

四年

2

钢琴调律与修复

四年

3

招考方向:钢琴 (除专业复试3外,所有曲目要求背谱演奏)。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 演奏技术性练习曲两首(一首练习曲选自肖邦作品10<除3、6>或作品25<除1、2、7>,一首练习曲选自肖邦以外的作曲家作品)。 2. 巴赫十二平均律一套(前奏曲与赋格)。 专业复试 1. 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一首。 2. 中型乐曲一首(6 分钟以上,中外曲目不限)。 3. 指定曲目演奏(初试时到钢琴系领曲谱)。 三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招考方向:爵士钢琴 (曲目要求背谱演奏)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 演奏技术性练习曲两首(一首练习曲选自肖邦作品10<除3、6>或作品25<除1、2、7>,一首练习曲选自肖邦以外的作曲家作品)。 2. 演奏Ballad、Bules 标准爵士钢琴作品(Standard jazz)一首(时间要求五分钟以上)。 专业复试 1. 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一首。 2. 演奏Swing、Bossa 标准爵士钢琴作品(Standard jazz)一首(时间要求五分钟以上)。 3. 现场识谱即兴演奏。 三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招考方向:手风琴 (建议使用键盘或键钮式自由低音手风琴参加应试。除视奏作品外,所有曲目要求背谱演奏。)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 演奏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由主考教师当场指定演奏的调性); 2. 三声部以上复调音乐作品一首(如巴赫《三部创意曲》《前奏曲与赋格》); 3. 任选斯卡拉蒂奏鸣曲一首或巴洛克时期单乐章作品一首; 4. 任选技术性较强的乐曲一首(近现代中国或外国手风琴原创作品)。 专业复试 1. 自选一首中型手风琴原创或改编作品; 2. 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奏鸣曲或组曲,由主考教师当场指定演奏其中乐章); 3. 视奏作品一首(由主考教师指定)。 三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招考方向:电子管风琴 (专业初试、复试所有曲目要求背谱演奏)。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 演奏复调作品一首: (1)用电子管风琴或管风琴参加考试的考生,演奏巴赫管风琴奏鸣曲BWV525至BWV530其中一首的一个快板乐章。 (2)用钢琴参加考试的考生,演奏巴赫《前奏曲与赋格》一首。 2. 演奏练习曲或快速技巧性乐曲一首。 专业复试 1. 演奏电子管风琴或管风琴或钢琴大、中型作品二首,要求两首乐曲的历史时期和音乐风格不重复。 2. 现场即兴演奏:考试形式为主题即兴:根据主任评委提供的1-2 小节的音乐主题,用三分钟以内时间现场准备(包括音色编配),随后将其演奏成3 分钟以上,4 分钟以内小型乐曲,风格不限。禁止考生使用自带已存储的音色记忆媒体。 考试用琴:Casavant机械管风琴,9个音栓。RolandC330。YAMAHAELS-02C。用钢琴参加考试的考生用钢琴演奏。考场提供所有考试用琴。 三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招考方向:管风琴 (专业初试、复试背谱演奏。未接触过管风琴的考生可用钢琴完成全部考试曲目)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 复调作品一首: (1)用管风琴参加考试的考生,演奏巴洛克时期复调作品一首(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用钢琴参加考试的考生,演奏巴赫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一套。 2. 用管风琴或钢琴演奏乐曲一首。 专业复试 1. 用管风琴或钢琴演奏不同历史时期风格的两首乐曲或乐章: (1)技巧性乐曲一首; (2)古典或浪漫派时期作品一首,或一个快板乐章。 2. 视奏作品一首。 三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考试用琴 管风琴:两个手键盘及一个脚键盘 手键盘I音栓:Gedackt8’,Principal4’,Octave2’,Mixtur2-3fach;手键盘II音栓:Rohrflöte8’,kleingedackt4’,Waldflöte2’,Sesquialter1-2fach,Tremulant; 脚键盘音栓:Subbass16’,Gedacktbass8’,kleingedackt4’,I-Pedal,ll-Pedal。手键盘音:C-g³,脚键盘音:C-f¹。 招考方向:钢琴调律与修复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 听力测试(考察考生基本音乐听力情况,同时提供三甲医院的听力检测报告)共分为四组 (1) 第一组高音测试,选出每题中三个音中高的音(共10 小题)。 (2) 第二组同度测试,选出每题中三个音中走音或不清楚的音(共10 小题)。 (3) 第三组音高提高测试,判断每题中第三个音是否和前两个音相同(共10小题)。 (4) 第四组节奏测试,判断每题中第三个音是否和前两个音节奏相同,或快或慢(共10 小题)。 2. 压力测试(考察考生基本的抗压情况) (1) 采用计时数字计算的方式,考生每人一张印有30行数字单数的考卷:考生将计算每两个相邻数字的和,并将得数写在两个数字中间,若得数大于10,则只写个位数。例如:3 5 8 3 2 ……3加5等于8,则在3和5之间写得数8;5 加8等于13,则在5 和8 之间写得数3。 (2) 考生需要尽可能多的在1 分钟内计算每行数字,1 分钟后必须换行计算。 (3) 考生在计算17 行之后,有5 分钟的休息时间。 专业复试 1. 调律实操考试: 同度拍音听辨,先示范,学生按示范要求将5个单音(三根琴弦)调纯,不得有拍音出现。 2. 机械整调考试: 击弦机拆、装操作,先看操作示范,考生按示范完成6个零部件的拆装操作。考前提供本人制作的手工作品一件。 3. 钢琴演奏能力考查(全部背谱演奏): (1) 练习曲一首:程度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299 程度; (2) 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程度不低于莫扎特奏鸣曲。 4. 面试 三试( 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考试要求》。

招考方向

学制

名额

弦乐:小提琴 / 中提琴 / 大提琴 / 低音提琴

四年

 

木管:长笛/ 双簧管/ 单簧管/ 巴松/ 萨克斯管

四年

79

铜管:圆号/ 小号/ 长号/ 大号

四年

 

其它专业:竖琴 / 西洋打击乐 / 古典吉他

四年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小提琴: 1. 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及琶音,三度、六度、八度、换指八度、十度的双音音阶。 2. 自选一首不低于克莱采尔程度的练习曲或随想曲。 3. 巴赫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中慢乐章一首(恰空除外)。 中提琴: 1. 音阶 (1)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和琶音。 (2)两个八度的三、六和八度双音音阶。 2. 两条练习曲(至少一首为双音) (1) 自选一首必考技巧性练习曲●帕格尼尼:24 首随想曲●维约:20 首练习曲。 (2)任选一首练习曲。 3. 巴赫无伴奏乐曲任选一首无伴奏乐曲的二个对比性乐章(无伴奏组曲,帕蒂塔或奏鸣曲)。 大提琴: 1. 四个八度的音阶及琶音,三个八度的三度、六度、八度双音音阶。 2. 练习曲或随想曲两首,以下范围内任选。 (1)《大提琴教程》练习曲分集第三册(宋涛编); (2) 大提琴高级练习曲40 首Op.73(帕波尔); (3)12首随想曲Op.25(皮亚缔); (4)24首随想曲(帕格尼尼)。 3. 巴赫无伴奏组曲No.3 至No.6 中任选一首。 低音提琴: 1. 三个八度的三升三降及以内的大、小调(含旋律小调)音阶,两个八度或三个八度的三升三降及以内的大、小调(含旋律小调)琶音(抽考)。 2. 一首高级练习曲。 3. 以下范围任选一首: (1) 巴赫(J.S.Bach)无伴奏组曲No.1 至No.3 中任选一首舞曲; (2) 汉斯·福瑞巴(HansFryba)无伴奏组曲中的舞曲一首。 竖琴: 练习曲或乐曲一首:练习曲需相当或高于Dizi 练习曲的程度;乐曲需选自巴赫、亨德尔的作品。 古典吉他: 1. 常用大、小调音阶各两条(两个八度以上); 2. 巴利奥斯和维拉·罗伯斯练习曲各一条; 3. 轮指乐曲一首; 4. 巴赫大提琴、小提琴组曲或琉特琴组曲中任选一组,或BWV1004 恰空舞曲一首; 5. 自选乐曲一首(5 分钟以上8 分钟以内)。 管乐(木管与铜管各招考方向): 1.24 大小调音阶、琶音(抽签背谱):分别演奏连音、断音、主和弦和分解和弦,小调只演奏和声小调,必须演奏两个八度以上(含两个八度); 2. 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 自选乐曲一首。 注:小号专业初试演奏音阶应按照鲁毕克音阶形式演奏其中的1、2、4条。萨克斯管专业初试演奏音阶应按照隆戴克斯音阶形式演奏。木管各招考方向考生参加初试、复试必须有钢琴伴奏,伴奏自备(不能演奏无伴奏作品)。 西洋打击乐: ■ 小鼓: 练习曲一首,需能够充分展示出节奏感以及基本功和技巧。程度相当或高于:埃克哈特·科内:《小鼓教程》 (Eckehardt Keune:School for Snare Drum)安东尼·塞罗尼:《节奏肖像》 (Anthony Cirone:Portraits in Rhythm)杰奎斯·德雷克留斯:《小鼓教程》 (JacquesDelecluse:MethodC.C.)米歇尔·彼得:《小鼓高级教程》 (MitchellPeters:AdvancedSnareDrumStudies); ■ 马林巴: 自选曲目两首,两个棰、四个棰均可。必须包含一首改编或移植自巴赫的作品。 ■ 其他自选乐器: 考生还须自选演奏下列乐器中的一项或多项: 1. 定音鼓; 2. 常用打击乐器(包括镲、铃鼓、三角铁、钢片琴等)的乐队片段。 专业复试 管弦系所有专业考生参加复试时必须有钢琴伴奏,含古典吉他(无伴奏作品除外),伴奏自备。 铜管、木管、西洋打击乐器考生复试除必须演奏指定曲目外,加试现场指定 视奏曲目。 小提琴: 1. 协奏曲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二、三乐章(华彩乐段必奏); 2. 小提琴与钢琴奏鸣曲第一乐章(选自莫扎特、贝多芬、勃拉姆斯、圣桑、格里格、舒曼、理查斯特劳斯、普罗科菲耶夫奏鸣曲); 3. 萨拉萨蒂、维尼亚夫斯基、伊萨依、帕格尼尼、瓦克斯曼、恩斯特、胡鲍伊、圣·桑、拉威尔任选以上作曲家任一首中型或中型以上技巧性乐曲。 注:考生不得自编协奏曲华彩部分。 中提琴: 1. 下面三首协奏曲中任选一首,演奏其第一乐章或第二和第三乐章 ● 欣德米特:《天鹅》协奏曲 ● 沃尔顿:中提琴协奏曲 ● 巴托克:中提琴协奏曲 2. 下面作品类型任选一首,不可重复初试曲目 ● 奏鸣曲 ● 古典协奏曲 ● 无伴奏(除巴赫外) ● 大型音乐会曲(除小品外) 大提琴: 以下任选一组 1. 协奏曲第一、第二乐章或第二、第三乐章(华彩乐段必奏) 2. 奏鸣曲任选两个乐章(第一乐章必奏) 低音提琴: 1. 协奏曲第一乐章(华彩乐段必奏)或连续演奏二、三乐章(必须从以下作曲家的协奏曲中选择:霍夫迈斯特、万哈尔、迪特斯多夫、波泰西尼、库谢维茨斯) 2. 自选一个乐章的奏鸣曲或协奏曲或组曲 竖琴: 两首不同时期的作品,其中一首须从以下曲目中选择,另一首自选。 1. 莫扎特主题变奏曲 2. 皮尔涅幻想即兴曲 3. 海顿主题幻想曲 4. 奥涅金主题幻想曲 5. 福列即兴曲 古典吉他: 1. 古典时期或以后协奏曲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第二、三乐章(华彩乐段必奏), 需有钢琴伴奏。 2. 自选乐曲一首(7 分钟以上15 分钟以内)。 长笛: a、b、c任选其中一首: a. 莫扎特G 大调协奏曲 b. 德维耶那e 小调第七长笛协奏曲 c. 赖内克D 大调协奏曲 双簧管: a、b、c任选其中一首: a. 维瓦尔弟a小调协奏曲 b. 巴赫—马尔切罗协奏曲 c. 亨德尔g 小调协奏曲 单簧管: a、b、c任选其中一首: a. 韦伯降E 大调第二单簧管协奏曲Op.74 b. 莫扎特A 大调协奏曲 c. 韦伯f 小调第一单簧管协奏曲Op.73 巴松: a、b、c任选其中一首: a. 莫扎特降 大调协奏曲 b. 韦伯F 大调协奏曲 c. 泰勒曼e 小调协奏曲 萨克斯管: a、b、c任选其中一首: a. 保罗克里斯顿奏鸣曲 SonataforAltoSaxophoneandPiano/PaulCreston b. 罗伯特穆钦斯基奏鸣曲 SonataforAltoSaxophoneandPiano/RobertMuczynski c. 雅克伊贝赫室内小协奏曲 ConcertinodaCamerapoursaxophonealtoetonzeinstruments/JacquesIbert 圆号: a、b任选其中一首: a. 莫扎特降E 大调第四协奏曲第一乐章 b. 赫尔曼·纽林格小曲 小号: JohannBaptistGeorgNeruda降E大调协奏曲第二乐章和第三乐章(DavidRHickman版本要求用降B调小号演奏)。 次中音长号: a、b任选其中一首: a. 交响小品,阿·吉尔芒 b. 卡伐蒂娜,圣·桑 低音长号: a、b任选其中一首: a. 交响小品低音长号改编版,阿·吉尔芒 b. 协奏曲第一乐章(改编版),达维德 大号: a、b任选其中一首: a. 格里格歌剧咏叹调 b. 列别杰夫音乐会快板 西洋打击乐: ■ 小鼓: 练习曲一首,要求同初试,但不能选择和初试相同的曲目。 ■ 定音鼓: 1. 练习曲一首,展示出乐感,音色能力和基本技巧,2-4 个鼓均可; 2. 按指定音高定音。 ■ 马林巴或颤音琴: 自选曲目一首,须选择四个棰演奏的曲目。 ■ 其它乐器: 除以上打击乐器以外,考生还必须自选演奏其他打击乐器至少一项。例如:常用乐队片段(包括镲、铃鼓、三角铁、钢片琴等)。 三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招考方向学制名额 拉弦乐器:民族弓弦乐器(板胡/ 二胡)/ 大提琴/ 低音提琴 四年 弹拨乐器:琵琶/阮/ 柳琴/ 三弦/ 箜篌/ 古琴/ 扬琴/ 筝四年66吹管乐器:笛子/笙/ 管子/ 唢呐四年 打击乐器:民族打击乐四年 注:专业初试、复试一律背谱演奏,不带伴奏。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 拉弦、弹拨、吹管乐器: 演奏乐曲两首,其中传统、民间乐曲或风格性乐曲一首,另一首为技巧性乐曲或大型乐曲的技巧性片断。 琵琶:自选两首乐曲。其中一首为传统乐曲或民间乐曲,另一首为创作乐曲,建议一文一武。 筝:自选两首乐曲。其中一首为传统流派筝曲,另一首为现代创作乐曲。 大提琴:四个八度音阶及琶音(自选),一首练习曲,一首巴赫组曲(在巴赫六首组曲中任选)。 低音提琴: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自选),一首练习曲。 2. 打击乐器: 必考乐器:花盆鼓、排鼓、马林巴。曲目自选,每件乐器各一首。 专业复试 1.拉弦、弹拨、吹管乐器: 演奏两首乐曲。在A、B两组规定乐曲中各选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二胡:A组: 组: 板胡: A 组: 组: 1. 《独弦操》刘天华 曲 2. 《秦腔主题随想曲》赵震霄 鲁日融 编曲 3. 《江河水》东北民间乐曲 黄海怀 移植 4. 《一枝花》山东民间乐曲任同祥编曲张式业改编 1. 《第一二胡协奏曲》第一乐章关迺忠 曲 2. 《长城随想》第二乐章《烽火操》刘文金 曲 3. 《第三二胡狂想曲》王建民 曲 4. 《雪山魂塑》刘文金 曲 1. 《大姑娘美》彭修文 编曲 2. 《影调》刘钧编曲 李秀琪 改编 3. 《河北花梆子》闫绍一 曲 1. 《秦川行》李恒 曲 2. 《叙事曲》李恒 曲 3. 《河南梆子腔》赵国良 编曲 琵琶:A组: 1. 《春雨》朱毅 文博 曲 2. 《狼牙山五壮士》吕绍恩 曲 3. 《诉——读唐诗 < 琵琶行 > 有感》吴厚元 曲 4. 《天鹅》刘德海 曲 5. 《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陈音 改编 B组:(传统、民间乐曲版本不限) 1. 《龙船》民间乐曲 2. 《十面埋伏》古曲 3. 《平沙落雁 》古曲 4. 《寒鸦戏水》潮州音乐 5. 《霸王卸甲》古曲 三弦: A 组: B组: 大阮: A 组: B组: 中阮: A 组: B组: 1. 《秦风》金伟 曲 2. 《迎亲人》演道远 改编 3. 《边寨之夜》费坚蓉 曲 1. 《川江船歌》迟祥生 曲 2. 《湘江之歌》张念冰 改编 3. 《十八板》李乙 编曲 柳琴: A 组: B组: 筝:A 组: B组: 扬琴: A 组: B组: 古琴: A 组: B组: 箜篌: A 组: B组: 笙:A 组: B组: 1. 《剑器》徐昌俊 曲 2. 《雨后庭院》苏文庆 郑翠萍 曲 3. 《塔吉克舞曲》王惠然 曲 1. 《故土情愫》王惠然 曲 2. 《火把节恋歌》高华信 朱晓谷 曲 3. 《酒歌》第二乐章刘文金 曲 1. 《柳青娘》(活五调,版本不限)潮州筝曲 2. 《蕉窗夜雨》(版本不限)客家筝曲 1. 《林泉》叶小纲 曲 2. 《西域随想》王建民 曲 1. 《川江韵》何泽森 黄河 曲 2. 《将军令》四川扬琴曲牌 项祖华 李小元 整理 1. 《月夜清水江》桂习礼 曲 2. 《瑶山夜画》许学东 曲 1. 《梅花三弄》古曲 2. 《流水》古曲 1. 《广陵散》古曲 2. 《潇湘水云》古曲 1. 《清明上河图》(独奏版)刘为光 曲 2. 《思凡》唐洪云 曲 1. 《小河淌水》云南民歌 高凤 编曲 2. 《沉月》柴珏 曲 1. 《冬猎》文佳良 曲 2. 《牧场春色》曹建国 曲 1. 《孔雀音画》第三乐章关乃忠 曲 2. 《彩虹》第一乐章刘文金 曲 笛子: A 组: B组: 唢呐: A 组: B组: 管子: A 组: B组: 1. 《鹧鸪飞》赵松庭 编曲 2. 《幽兰逢春》赵松庭 曹星 曲 李滨扬 改编 1. 《绿洲》莫凡 曲 2. 《梆笛协奏曲》第一乐章马水龙 曲 1. 《一枝花》仼同祥 编曲 2. 《全家福》民间乐曲 郝玉岐演奏谱 3. 《二人转牌子曲》李秋奎 编曲 1. 《怀乡曲》吉了 曲 2. 《关中情》梁欣 曲 3. 《黄土情》周东朝 曲 1. 《小开门》民间乐曲 2. 《信天游唱给毛主席听》刘文金 曲 1. 《阳关三叠》传统乐曲 2. 《龟兹舞》赵季平 曲 2. 打击乐器: 必考乐器:板鼓、花盆鼓、排鼓(可选择大鼓与排鼓组合)、马林巴,每件乐器各一首,曲目自选但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3. 民乐大提琴、低音提琴: 大提琴:奏鸣曲或协奏曲任选两个乐章 低音提琴:奏鸣曲或协奏曲任选一个乐章。 注:复试规定曲目考生可致函民乐系办公室索取相应乐谱(费用由考生自理)。电话:66425721,也可到我院招生报名网页:******.cn 链 接下载。 三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招考方向学制名额声乐与歌剧演唱五年36 考试内容 四首声乐作品:两首中国作品(创作歌曲、民歌、中国歌剧选曲);两首外国作品(艺术歌曲、歌剧选曲等)。 注: 1. 必须用原文演唱。 2. 歌剧咏叹调必须原调演唱。 3. 艺术歌曲可以移调。 4. 不得演唱流行歌曲。 5. 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 如未带钢琴伴奏,学院将为考生提供钢琴伴奏教师,请考生自备钢琴乐谱(原调五线谱)。学院安排的钢琴伴奏教师不为考生提供提前合伴奏、移调、即兴配伴奏等工作。 6. 专业初试第一轮未通过者,不进入后续考试。 7. 专业初试第二轮通过者,须进行专业复试和三试。 专业初试第一轮 演唱一首歌曲(中外不限)。 专业初试第二轮 演唱两首歌曲(一首中国歌、一首外国歌)。注:可重复第一轮曲目。 专业复试 一、演唱两首歌曲(一首中国歌、一首外国歌)。注:不得重复初试一轮、初试二轮曲目。 二、综合表演素质考查。 1. 朗诵(2 分钟以内,由考生自备,散文、寓言、诗歌皆可)。 2. 特长展示(3 分钟以内,考生在以下各项中选择一项进行展示)。 A、表演唱,考生用形体结合演唱的方式,表现声乐作品的内容、情节及情绪,所需伴奏自带,可使用CD 伴奏光盘。 B、小品C、舞蹈 D、根据考官出题表演小品或形体模仿 E、其他类表演形式 三试 一、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二、检查发声器官(如有疾病、畸形一票否决)。注:报考考生须五官端正。 身高要求: 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专业特别突出者可例外。

招考方向

学制

名额

提琴制作

四年

8

招考方向:提琴制作 报考要求: 具备弦乐演奏基础良好的手工操作能力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面试:考查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二、基本操作考查:递交本人手工艺作品实物原件,如美术、书法、模型、雕刻等,类型不限。 专业复试 一、操作考试: 根据要求,现场制作提琴零部件或手工艺品。 二、弦乐表演能力考查:演奏大、中、小、低音提琴均可 1. 两个八度的单音音阶及琶音,考生自选调; 2. 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不低于马扎斯程度); 3. 巴赫组曲中的一首或一乐章。 三试(乐理) 参见《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三试考前准备参考书目 1. 《国民基础视唱教程1A、1B》 中央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室出品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2. 《法国视唱2A、2B》 亨利·雷蒙恩 古斯塔夫·卡卢利编写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3.《乐理考前辅导教程》 傅妮编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4.《基本乐理教程》 李重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一、视唱练耳 A级:作曲招考方向、电子音乐作曲招考方向、指挥系各招考方向。 B级:电子音乐制作招考方向、音乐录音招考方向、音乐学招考方向、钢琴系各招考方向(除钢琴调律与修复招考方向)、管弦系弦乐各招考方向(除低音提琴招考方向)、竖琴招考方向、民乐系大提琴招考方向。 C级:管弦系管乐各招考方向、低音提琴招考方向、西洋打击乐招考方向、古典吉他招考方向、民乐系各招考方向(除大提琴招考方向)、声乐与歌剧演唱招考方向、音乐治疗招考方向。 注:C级别视唱练耳笔试及所有招考方向乐理考试采用“答题卡”形式答题,请考生准备2B标准铅笔。 A 级 作曲招考方向、电子音乐作曲招考方向、指挥系各招考方向。 1. 笔试(听写): ● 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四种七和弦原位、转位。 ● 和弦连接:三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 和弦的原位、转位及终止四六和弦。 ● 节奏记谱:2/4、3/4、4/4、6/8 拍。 ● 单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 二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2. 视唱: ● 规定演唱曲目: 公布复试名单时登陆我院招生报名网页查看指定曲目,供考生提前准备。考 试时看谱演唱一遍。 ● 新谱视唱:演唱一遍,用固定唱名法,三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级 电子音乐制作招考方向、音乐录音招考方向、音乐学招考方向、钢琴系各招考方向(除钢琴调律与修复招考方向)、管弦系弦乐各招考方向(除低音提琴招考方向)、竖琴招考方向、民乐系大提琴招考方向。 1. 笔试(听写): ● 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四种七和弦原位、转位。 ● 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和弦的原位、转位及终止四六和弦。 ● 节奏记谱:2/4、3/4、4/4、6/8 拍。 ● 单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 二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2. 视唱: ● 规定演唱曲目: 公布复试名单时登陆我院招生报名网页查看指定曲目,供考生提前准备。考试时看谱演唱一遍。 ● 新谱视唱:演唱一遍,用固定唱名法,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C 级 管弦系管乐各招考方向、低音提琴招考方向、西洋打击乐招考方向、古典吉他招考方向、民乐系各招考方向(除大提琴招考方向)、声乐与歌剧演唱招考方向、音乐治疗招考方向。 1. 笔试(听写): ● 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听辨(性质与音高)。 ● 调式听辨。 ● 节奏听辨。 ● 旋律听写(记谱)。 2. 视唱: ● 规定演唱曲目: 公布复试名单时登陆我院招生报名网页查看指定曲目,供考生提前准备。考试时看谱演唱一遍。 ● 新谱视唱:演唱一遍,用固定唱名法,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二、乐理(各招考方向) 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等)。




































二、乐器演奏(只能选考一种乐器): 考试乐器种类限于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现有乐器专业范围。每位考生均须背谱演奏乐曲两首,乐曲程度不低于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八级,具体要求可参见我院各类乐器考级要求。 钢琴: (1)练习曲一首; (2)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其他乐器:两首乐曲,其中至少含一首大型乐曲。 三试(乐理) 参见《附录:各招考方向三试考试要求》。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03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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