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特长生招生计划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每个特色项目不低于10人,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行进行申报。
(二)招生项目及要求
特长项目大类定为艺术类(含音乐、美术)和体育类(含球类、田径等),也可分小项设立。每个普通高中学校可申报两个大项或小项特长项目。申报的特长项目要说明学校现有学科教师、教学场地、教学设施等条件,以对相应科目特长学校课程开设计划。
非示范性高中获得某项省级特色示范校称号的,可以申报该项特长项目,每个学校只能申报一项特长项目。
(三)工作流程
1.制定招生简章:申报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于4月20日前将经区(县、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的特长生招生简章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方案中要包括:招生项目、招生人数、招生项目条件(师资、硬件、课程设置)、学生报名基本条件、报名时间及方式、测试时间及方式、测试内容、成绩公布方式、学校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公示时间等。
2.审定招生简章:市教育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长生招生简章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核,重点对申报项目、办学条件、课程设置进行审查。
3.测试及公示:招生学校严格按照招生简章组织测试,测试成绩总分为150分(其中:合格学生成绩不低于90分)。测试时间安排在中考后5天内进行。测试结束后,在学校公示栏和网站上按招生项目分项公示测试成绩、合格考生名单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市、县两级基础教育科电话),公示期不少于5天。
4.特长生的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资料报送及其它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另行下文通知。
2019年遵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