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计划定向生须同昌吉学院签订定向协议书,按照协议书所列事项执行。
2、该计划定向生从博士研究生二年级开始,每学年至少回昌吉学院相关院系做一次学术报告。每学期应向昌吉学院人事处和所在院系提交学习及科研进展书面材料。定向生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到昌吉学院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含8年)。
3.该计划定向生学习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4年(含4年),学习期间不得要求退学、休学和更改专业,如有特殊原因确需退学、休学、更改专业,需征得昌吉学院同意。
4、昌吉学院违约,应一次性向定向生赔付八万元违约金;定向生若违约,须退还昌吉学院所支付所有培养费用及安家费,并向昌吉学院一次性缴纳违约金八万元。
2019年中央民族大学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定向昌吉学院博士生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