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共2日,公示期间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复试成绩提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公布拟录取名单。
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1.中央民族大学纪检监察电话:68933192
2.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2544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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