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各院系可以在复试时向考生收取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
2、推荐免试生以及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的提前面试预接收考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3、单独考试和专项计划考生的报到、复试与各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同时报到、同时复试,如学校另有安排,依学校方案执行。
4、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电 话:010-6893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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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2019年3月22日
2019年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