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2、为加强复试录取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督察组,全面负责对我校各招生学院的招生录取(尤其是调剂复试阶段)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复试期间对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进行现场巡视。
3、各招生学院成立以硕士指导教师为主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拟录取的各项工作。各招生学院可成立若干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4、各招生学院按照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要求,制定本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内容包括:复试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地点、要求等。
5、各招生学院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凡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6、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7、复试期间,发现考生外语、科研或综合素质等方面很差,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复试小组成员一致或大多数认为不适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考生,无论其初试成绩高低,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8、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贯彻“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中原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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