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后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2019年中原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