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二)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测试专家,坚持遴选标准,强化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
(三)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严厉查处。
(四)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公示工作。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属实,一旦发现造假,立即取消外语类保送生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五)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经保送录取的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