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我校会根据拟录取考生放弃情况,结合递补考生情况,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递补录取名单及递补录取确认要求。届时递补录取考生按照要求完成录取确认。
递补考生可自愿于9月28日向我校投递志愿。我校会视情况决定是否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如不能被我校递补录取,可联系我校撤销已确认的复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