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录取工作。
(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并按照教育部要求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四)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