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会计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和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各专业均按照导师组统一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经博士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学科综合考试,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博士研究生导师。因博士点培育需要,学校在经济学院增设导师组。各专业导师组情况详见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