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录取原则: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对于无分数排位的生源省(市),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二)美术类专业分档录取原则: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作为投档总分,考生合成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学校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2019年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夏季普通高考专业录取规则:学校专业分档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