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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山职业技术学校春季分类考试第四节高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专业录取规则

2019年中山职业技术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四节高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专业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8 06:48:00 解决时间:2019-02-14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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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高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专业录取规则

(一)学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现代学徒制招生,根据生源不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面向高中生)或“文化基础(综合文件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面向中职生)的考核形式,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考核。

1.考核分值:普通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2:1,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00分;中职考生的综合文件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2.普通高中考生的入学测试总分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构成;中职考生的入学测试总分由“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成绩构成。

3.录取分数线划定:学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40%。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4.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入学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专业调剂录取。

(二)校企双方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采用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实行学徒工学交替的学习模式,培养适合企业需要和能实现个人发展的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校企双方共同制订考核标准,采取“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学徒进行共同管理和评价。学徒在岗带薪学习,经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合格后,获全日制文凭。

(一)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二)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考生与合作企业双方须在录取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整个高职录取就读阶段。

(三)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经我校录取后,不得转专业,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设置的岗位进行培养,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四)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2-14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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