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分开划线,招生计划按两类考生参考人数所占参考总数的比例进行划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分类进行录取。
(2)普高招生考生根据考生浙江省学业水平测试所需科目成绩换算分值与综合测试考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普通高中类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普高招生考生总分折算方式:总分(满分为350分)=浙江省学业水平测试折合成绩(满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50分),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浙江省学业水平测试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综合测试考试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确定录取情况;
(3)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中职类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折算方式:总分(满分为450分)=文化课考试成绩(满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50分),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课考试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综合测试考试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确定录取情况;
(4)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5)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须与我校取得联系,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单招网(http://zs.***/ddzs.htm)。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我校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正式公示期间如有录取考生放弃录取,缺额不补录。
(6)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浙江省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7)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答案来源于:2019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单独招生方案
2019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单独招生方案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