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上旬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ddzs.htm)首页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ddzs.htm)。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对于剩余计划,我校将严格遵循录取原则,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替补。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我校上报陕西省招生办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4)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陕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