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名规则:按学科对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直博生及硕士分别排序(含“优生优培”资助计划)。未录取直博生的成绩与硕士生一并排名。
(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确定待录取时间:面试当天公布复试结果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所有拟录取考生须于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我院有可能会撤消考生的待录取资格)。
(四)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