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生须将相关申请材料上传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并于参加复试时将原件及复印件带至现场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其中一份写上“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工行收费企业账户。”字样);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复印基本信息页和注册页,须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以及排名证明材料;
(申请“优生优培”资助项目者,须为原“985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成绩综合排名在全年级同专业前30%)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