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及时向中山大学哲学系办公室寄(送)交下列材料(可用快递)。以下材料按编号顺序统一装入自备的大信封,于2018年12月5日前邮寄至中山大学哲学系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资料”。逾期或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详细邮寄地址见本简章之第十一项。
所需提交纸质材料共计11项,寄送前请自查材料是否齐备: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务必签名;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4)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提交有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或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正反复印在同一面,并在其中一份复印件上签名;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或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须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英语六级证书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8)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9)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11)不超过三篇的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
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5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系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哲学系首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逾期未交齐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申请者必须如实、准确提交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实材料作伪,包括学术造假或者抄袭,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3年内不再接受报考。
3、请准备以上11项材料的电子版(推荐信除外)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材料审核通过后备用。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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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 黑龙江省双星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 | -- | -- |
市场营销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3年 | -- |
计算机网络应用 | 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 | 3+2 年 (后2年 为 学习) |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3 | --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鹤壁市机电信息工程学校 | 3 |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五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