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高校门诊部进行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见附件1、2)(申请者可以提前在当地医院完成体检,随申请材料寄送)。拟录取的学生迟须于10月12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我系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系于10月12日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布待录取结果,学生可查看待录取通知及复试成绩。
3、学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接受待录取,所有拟录取考生须于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12时内在招生系统进行确认,否则我系有可能会撤消考生的待录取资格。明确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