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可据学科特点,适当增加其他考核方式。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占100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200分。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30分钟。
4、考核内容:
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及口语的测试,可根据学科特点另外安排专业外语的笔试内容。
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占分数40%),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占分数30%),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思想政治素质(占分数30%)等相关内容。
5、考核办法
a.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顺序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评分标准保持一致。
b.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c.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终考核分数。
2019年中山大学中文系博士研究生复试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细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