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2、各学科(专业)原则上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结束后第二天确定待录取名单,将以系统、电话、邮件形式通知,请考生及时通过系统确认。所有拟录取考生须于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在招生系统进行确认,否则我院有可能会撤消考生的待录取资格。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