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招生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复试总体情况,学科拟招生计划可能会有所调整,以终录取名单为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19年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硕士研究生复试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