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总成绩,分学科方向分导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面试成绩低于3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各学科专业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4、综合考核合格但未能在所报学科录取者,可视情况向相近学科申请调剂。
5、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