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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山大学研究生研究生住宿安排指引七、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八、安全温馨提示

2019年中山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指南研究生住宿安排指引七、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八、安全温馨提示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8 14:02:00 解决时间:2019-10-0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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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研究生住宿安排指引七、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八、安全温馨提示 相关表格 (一)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中山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证明卡 热烈欢迎新同学!Welcome,2019Freshmen! i y u1924zho gdaxuego g 中山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山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方微信公众号 报到指引 亲爱的同学: 祝贺您被我校录取为2019 级研究生!为协助您顺利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并尽快进入学习阶段,我们为您提供以下入学指引,请您仔细阅读并作好相关准备。 一、关于个人信息资料的核对 请于2019 年8 月1 日至8 月18 日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的“学生服务平台”-“学籍”-“学籍信息校对”模块,核对、补充个人信息。经核对和补充的个人信息将为您办理报到手续提供方便,部分信息还将通过各类证书伴随您终生。请务必认真、按时核对。 核对个人信息的网址:http://uems.***.cn/graduate 通过“系统账号”的登录方式,初始账号为本人学号(见录取通知书),初始密码为本人学号+出生日期后6 位。 例:学号为07110125,出生日期为74年2月8日,其用户名 (账号)为07110125,密码为 咨询电话:020-84111687。 二、关于入学前自助报到 请于2019年8月20日——8月28日,登录迎新系统 https://freshman.***.cn,完成如下自助报到,包括个人信息登记、《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和学生医疗保险、艾滋病防治、实验室安全等知识的学习与测试、绿色通道申请、新生补助申请等。 三、现场报到 国际学生新生报到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30 日(周五)7:30—18:00。 报到地点为各院系/附属医院,指南详情另见《中山大学2019 国际学生新生入学指南》; 中国学生(含港澳台学生)新生报到时间为2019 年8 月31 日(周六)7:30—18:00。报到地点为学生所住宿舍楼一楼。如无学校宿舍的,直接到院系/附属医院报到; 广州校区南校园: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 广州校区东校园: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32 号中山大学; 广州校区北校园: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 号大院中山大学;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中山大学; (请提前与培养单位联系,了解本单位的具体迎新安排,咨询电话:具体见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办理报到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录取通知书; ●身份证件。 现场报到将会采用扫码核验的方式,新生需提前完成中山大学移动门户APP 的下载安装或中山大学企业号的关注及验证(建议优先下载安装中山大学移动门户APP)。新生在迎新现场使用手机打开中山 大学移动门户APP 或微信企业号的迎新应用,向本单位迎新志愿者提供唯一身份校验的动态二维码,如扫码后志愿者核对身份信息通过,即可完成现场报到。(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帮助台电话:020-84036866)。 四、体检 新生报到时,须到各校区(园)门诊部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合格方可注册。体检无需空腹,请按照各单位发放的体检小票上安排的时间前往,并留意复查信息。体检项目异常复查及超期限未体检的新生在补体检时需另行缴费。各校区(园)门诊部体检时间及咨询电话如下: 广州校区南校园:8 月31 日、9 月1 日、9 月2 日,8:00-11:30,14:30-17:00;9 月3 日8:00-11:30;020-84113092; 广州校区东校园:8 月 31 日、9 月 1 日,8:00-11:30,14:00-17:00;020-39332121; 广州校区北校园:8 月31 日、9 月1 日、9 月2 日,8:00-11:30,14:30-16:30;020-87331933; 珠海校区:8 月31 日、9 月1 日、9 月3 日,8:30-11:30,13:00-16:30;0756-3668995; 提示:在职且不住校的硕士研究生可不参加入学体检;博士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住校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入学体检。 五、关于医疗保险 根据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或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的研究生均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学生按属地管理原则,即广州校区各校园新生(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研究生除外)、深圳校区附属医院新生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珠海校区新生 (包括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研究生新生)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 1. 广州市医保年度为开学报到注册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医保费为314元/人; 2. 珠海市医保年度为2019 年7 月1 日至2020 年6 月30 日,医保费为180元/人; 3. 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广州校区学生可申请免缴个人参保费用;低保对象或优抚对象的珠海校区学生,可申请免缴个人参保费用。申请者需在9 月15 日前提交当地县级以上民政或残联部门发放的证件(有效的低保证、低收入证或一、二级残疾证)复印件、优抚证明(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 本复印件到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注意:1.低保、低收入家庭的相 关证件中无该学生名单的,视为无效;2.低保、低收入家庭的相关证件中无该学生名单,但学生提供户口本证明与低保领证人是同一户口的,视为无效;3.证件已过期,或无注明具体有效期限的,视为无效; 4. 无法提供相关证件,仅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的,视为无效。) 经广州市或珠海市民政部门审批后享受医保费用资助,个人免缴医保费,学校收到民政部门医保费用资助款后退到学生扣款账户; 4.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需在入校前填写《不参保确认书》,于报到后一周内交到学校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逾期未提交者均默认为参保。《不参保确认书》在网站http://xsybw.***.cn 下载, 《不参保确认书》除本人签字外,需经家长、导师及学院副书记签字确认,学院盖章。 对已扣保费,确认不参保或是免缴医保费的同学,学校统一退回已扣保费(另行知)。 详情请查询中山大学学生医保信息网,网址: http://xsybw.***.cn 咨询电话:020-84114118(广州校区南校园、东校园、北校园)0756-3668995(珠海校区) 提示:对于定向就业培养类别(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在职国家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以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计划)、非全日制港澳台生及国际学生的新生,学校不统一组织参加学生医保。如个人申请参保,请在开学一周内亲自到学校公医办办理相关手续。 六、关于学费 请您在每学年第一学期规定时间按交费办法缴纳当年应缴费用。 学生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学费、住宿费且未及时办理缓交手续,学校将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细则》(中大财务〔2018〕17 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选课和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予登记;取消当学年度学校各类奖学金和个人评先评优的参评资格;暂停图书借阅资格;限制使用校务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功能;未缴清住宿费,不予安排住宿;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公示学生名单。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研究生“超过注册规定期限(2 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请注意:迎新报到地点不设置人工收费点。收费标准和交费办法请参阅《交费指南》。 缴费业务咨询电话:020-84113423交费平台咨询电话:020-84036866 七、关于户籍 如果您是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或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的新生,可根据本人的意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选择迁移户口到学校的新生,请按照《2019 级研究生迁移户口须知》务必于开学第一周内办理相关手续。 校内升学且户口已在我校集体户的新生,开学第一周内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按须知要求交至各院系/各附属医院研究生科,用于办理户口报转手续,否则公安部门将视其为毕业离校学生,将其户口迁回原籍,敬请相关人员留意。 咨询电话:020-84111097(广州校区南校园、珠海校区) 020-39332297(广州校区东校园) 020-87331735(广州校区北校园) 提示:定向就业培养类别(不含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的新生户籍不能迁入我校,无需办理此项手续。 八、关于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记录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的重要文件材料,相关规定和要求请仔细阅读《关于研究生人事档案的说明》。 如果您是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或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的新生,请按规定尽快将人事档案转到所培养单位研究生办公室。其中应届毕业生,请通知毕业学校主管部门在7 月下旬前将本人的毕业档案材料按机要件寄出。档案材料未到达或逾期到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敬请特别留意。 如果您报考时属在职人员,提醒您在档案转出前务必与原工作单位办理好社会保障的相关手续,因为学校无法为您提供办理此类手续的服务。 提示:定向就业培养类别(不含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的新生不需办理此项手续。 咨询电话:020-84111686 九、关于住宿 学校只为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及国家专项计划就读的新生提供住宿。床位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院系协助安排,床上用品自备。具体住宿安排原则和要求,请仔细阅读《2019级研究生住宿安排指引》。 住宿费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视房源情况而不同。缴费办法请参阅《交费指南》。 十、关于学生资助项目 学校建立了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临时困难补助、医疗补助和勤工助学等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为学生在校安心学习生活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 1.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医疗补助、紧急援助等资助项目的评定依据。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需在报到前准备好《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正反两面,见表5)和其他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扫描件或图片(如下岗证、失业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请于8 月20 日-9 月8 日期间(截止填报时间以各学生培养单位通知为准)登录中山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平台(网址https://xgxt.***.cn/auth/login),在“经困生认定”模块提交申请,纸质版证明材料于入学报到后按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

序号

家庭情况

对应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

1

建档立卡户

扶贫帮扶手册、户口簿

2

特困供养人员

五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户口薄

3

孤儿

儿童福利证、孤儿证

4

城乡低生活保障户

低保证

5

特困职工子女

特困职工证

6

家庭成员下岗或失业

下岗证、失业证

7

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

救助证、低收入证

8

优抚对象(含烈士、牺牲军人亲属)、因公牺牲警察子

优抚对象证明、因公牺牲警察证

9

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相关证明

10

由一方抚养的

死亡证明、离婚证

11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含学生本人)

医院诊断证明、医疗发票

12

家庭成员为残疾人(含学生本人)

残疾人证

13

家庭成员有 2 人(含本人)以上在上学

学生证

2.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 元。学生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只面向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学生在缴清第一学年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并成功注册取得学籍后,可向所在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科)提交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经学校复核,经办银行审批,通过审批的学生与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入学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 纸)一份; ?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A4 纸)一份; ?学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一份(与父母共同生活的,要复印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口页码;单亲的要复印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户口页码;不与父母共同生活的,要复印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的户口页码;学生的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要复印父母的、学生本人的及学生户口所在户主的户口页码;孤儿只需复印学生本人的户口页码;新生因入学报到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的,可复印《户口迁移证》,或写出专门证明,证明中山大学保卫处正在为其办理入户手续,所在院(系)签章证明情况属实); ④《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正反面需印在一张纸)一份; ⑤其他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下岗证、失业证、低保证、残疾证等; ⑥未满18周岁的学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 学生入学后按照学校的通知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注意贷款申请材料需真实、齐全、清晰、规范。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 (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入学前申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入学报到后需向培养单位提交贷款回执等相关材料进行贷款确认。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终由当地学生资助中心或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审批,经审批通过后,大部分生源地贷款经办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及部分地区的其他银行)会将贷款拨付至学校指定账户,学校将根据学生缴费记录,贷款资金优先冲抵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的款项再统一转入贷款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部分贷款经办银行(个别地区的农信社)会将贷款直接拨付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则学生应按财务缴费方式自行缴纳学费、住宿费。学生应自行向生源地经办银行确认资金拨付方式。由于生源地贷款的资金一般于当年10 月至12月期间划拨,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在入学报到前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住宿费,在缓交学费、住宿费期限到期时登录中山大学收费平台查询学费、住宿费缴纳情况,及时交齐相关费用。 3. 绿色通道 已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注意:仅学费、住宿费可申请缓交,可申请缓交的额度高不超过本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高于高限额部分的学费、住宿费以及医保费等其余费用需自行缴纳),请于2019 年8 月26 日至8 月 30 日期间登录迎新系统(网址 htt ://fre hma . y ***.c )进行申请,需上传《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图片;已办理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上传贷款回执扫描件或图片。无法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的同学可在报到当天到校时登录网站进行申报。办理了绿色通道的学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后,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原则上绿色通道缓交学费、住宿费的期限至当年12 月31 日,学生应通过获得的资助项目资金抵冲缓交的学费、住宿费。 4.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为学生学有余力时在学校组织的岗位上开展实践活动,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目前,校内勤工助学报酬标准为25 元/小时。学生入校后获取校园网NetID后可登录大学服务中心网站申请勤工助学岗位(http://usc.***.cn/taskcenter/“学工”栏目-“勤工助学岗位申请”)。 5. 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为帮助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的、临时性的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登录大学服务中心网站进行申请(http://usc.***.cn/taskcenter/ “学工”栏目-“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6. 紧急援助 学生紧急援助基金主要用于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解决因患重大疾病所需治疗费用较高或因本人突发严重事故无力支付在校学习和生活费用造成的经济困难,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7. 医疗补助 学生医疗补助基金主要用于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解决因患病或因意外受伤所需治疗费用较高造成的经济困难,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学生医疗补助基金支付费用仅限于医保定点医院,范围包括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特定病种和普通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医保规定不予支付的病种除外),不包括重大疾病。 8.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 年以上(含3 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 年补偿代偿完毕。 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9.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研究生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 元。 10.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每学年高不超过12000元。 为方便广大同学更好地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开通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暑期咨询热线,专门解答绿色通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等方面的问题。 咨询电话:020-84112084 开通时间:2019 年7 月1 日-8 月31 日(周一至周五)咨询时间:8:30-11:30,15:00-17:00 地址:广州校区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501 室 十一、关于党团组织关系 1. 党组织关系的接转 新生中凡是以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或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方式就读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须将组织关系转来我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新生党员所在地县级以上党委的组织部门开出, 由本人携带并在报到时交至所在院系二级党组织。广东省外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明“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处”;广东省内新生党员应在广东省党务管理系统转出组织关系,如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应写明“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山大学党建公众号是介绍学校党建工作动态,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经验,服务学校师生党员的微平台。 公众号特别开设“党建撷英”板块,推送介绍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动态和先进工作经验,展示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经验成果和师生党员良好风貌风采。 咨询电话:020-84111195 2. 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及“智慧团建”相关指引 在校的每一名团员(28 岁以下的党员保留团籍,同时也是团员)在组织关系上只能隶属于一个团支部,须通过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向其所隶属的团组织报到;团员的团组织关系须跟随学习、工作关系变动进行转接。 (1) 省外升学入校,属于从省外转接到广东省的团员,凭其原隶属团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计划转 入的团组织报到,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后,登录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报到操作。 (2) 省内升学入校的团员,已在广东“智慧团建”入驻,由团员自主申请或团支部操作,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其新的学习单位的团组织。如果尚未在广东“智慧团建”入驻,需按照要求完成团员报到操作,入驻目前所属团支部。 (3) 需录入系统的团员的情况说明 每一名团员都须通过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向其所隶属的团组织报到。(作为团员身份) (4) 每月1 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生成每月应收团费,团员应按时在系统中交纳。 十二、关于婚育状况 如果您是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或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的新生,入学报到时可向所在院系提交已开具好的《中山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证明卡》。 已怀孕的新生须保留入学资格一年,无需办理入学手续。请于报到前将个人申请、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怀孕证明提交至相关院系。 咨询电话:020-84110895 十三、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引 心理的健康会给你的学业和生活带来助益。如果你希望更好的认识自我、更好的应对内心的困扰,注重内心的成长与完善,可以向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寻求帮助。请留意各校区(园)预约电话以及地址: 广州校区南校园:020-84110099,东南区234栋 广州校区北校园:020-87330680,学生1宿舍东103室 广州校区东校园:020-39332520,明德园6号301室 珠海校区:0756-3668976,荔园1 号201 室十四、其他说明 1. 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 习或其他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情况的研究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并办理相关手续; 2.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研究生,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 根据相关规定,入学初审或复查中不符合招生规定录取的研究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初审和复查主要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一致; (2) 所有新生均须符合录取专业的报考条件; (3)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4) 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到时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5) 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硕博连读和直博生)报到时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6) 应届硕士录取为临床专业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报到时须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 在报名或入学考试中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 (8) 录取手续及程序合乎国家招生规定,录取资格真实合法合规。 注:咨询电话具体见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新同学们,中山大学期待您的到来,祝您一路顺利!欢迎大家关注中山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信息发布平台。


党委学生工作部网址:http://xsc.***.cn/zh-hans党委学生工作部官方微信:中大学工 尊敬的家长和新生:你们好! 为了给即将入学的新生提供更好的服务,现在需要分别了解家长和新生对大学的看法。该问卷不是考试,也不记名,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回答即可。感谢您的配合!




家长请扫这个二维码参加调研新生请扫这个二维码参加调研 中山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交费指南 一、银行卡的有关事项 为方便学生,学校统一为每位新生开立一张个人银行卡(广州校区学生为中国工商银行灵通卡,珠海校区学生为中国银行长城校园借记卡),学生可自愿选择使用。该银行卡与学校收费、薪酬等系统绑定,可用于学校统一划扣每年度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发放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报酬;可通过圈存机实现校园卡自助转账充值;也可作为普通银行卡使用,根据个人需要将生活费存(汇)入该银行卡内。银行卡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请注意查收并妥善保管。如需使用该银行卡,请按以下内容操作: ? 激活:请您本人于2019 年8 月20 日之前,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全国任意银行营业网点的人工柜台或智能柜台办理银行卡激 活手续(24 小时自助ATM 机不能进行激活操作)。如未激活银行卡,则无法进行现金取款、转账等业务;学校无法统一划扣学杂费;使用学校校园卡圈存机进行校园卡圈存转帐也将受到影响。如您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办理银行卡激活手续,可登录中山大学收费平台使用网上银行交费(详见第2 点方法一)。 ? 密码:请学生根据银行卡信封内的提示获取密码。学生领到 个人银行卡后,请尽快凭本人身份证件和该银行卡到全国范围内的银行网点柜台或柜员机上修改初始密码。 ? 安全:学生个人银行卡应注意妥善保管,不可随意销户,如 不慎遗失,必须及时到所在校区(园)的银行网点办理挂失及换卡手续,并尽快持新办银行卡到所在校区(园)大学服务中心登记新的银行账号。否则,可能会影响到在校期间的交费和奖助学金的领取。 ? 补充资料:(1)免试生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报到时,请交 身份证复印件至学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 纸内,复印件页内空白处需注明以下字样: 广州校区学生:“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商银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杂费”。学生本人在上述字样下方签名。将银行卡信封内的 珠海校区学生:“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杂费”。学生本人在上述字样下方签 名。 (2)广州校区学生还需填写银行卡信封内的《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于报到时交至各培养单位。 ? 咨询电话:关于银行卡的使用问题,可咨询开卡银行:工商银 行中山大学支行,电话:020-84113490;中国银行珠海市唐家支行,电话:0756-3312050。 二、交费方法与时间 迎新现场不设置人工收费点,为保证新生在到校后能顺利快捷地完成报到手续,请按以下交费方法与时间交费: 方法一:登录中山大学收费平台使用网上银行交费(推荐使用)学生可于2019 年8 月25 日起登录中山大学收费平台(网址: http://pay.***.cn),完成网上交费手续。中山大学收费平台目前支持支付宝、微信、中国银联、首信易等支付方式,免收手续费。学生登录的用户名为学号( 学号可登录迎新系统 https://freshman.***.cn 获取),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 (港澳台学生为通行证号码),请登录之后尽快修改并牢记修改后的密码。 请注意:中山大学收费平台对支付的金额不作限制,但各家银行 与不同的支付平台分别设有不同的限额,如有疑问,可咨询银行卡所属银行或具体的支付平台。 方法二:银行批量划扣 学校定于2019年8月28、29日委托银行进行批量代扣。采用此 方式缴费的学生应于8 月27 日前将应交费用转(存)至学校发放的学生个人银行卡。如应交费用未能被学校成功划扣,请务必按照方法一登录中山大学收费平台使用网上银行交费。转账汇款方式有以下两种: 1. 在银行柜台办理存款(汇款)手续 请于2019 年8 月27 日前,持收到的银行卡在全国各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现金存款或汇款手续。手续办结后,请保留银行返还的业务凭证以备核查。在银行柜台办理汇款手续时,汇款单请按如下方式填写:

收款人:新生本人姓名

汇入账号:学生银行卡卡号

汇入银行:

广州校区——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学支行

珠海校区——中国银行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支行

汇款时,请务必认真填写个人银行卡卡号,并请再三核

对,以确保准确无误。

2. 如果学生本人或亲属自有的银行卡已具有银行网上转账汇款功能,亦可通过银行网站于交费限期前将应交费用转入新生个人银行卡。 请注意: 1. 根据人民银行规定,二类卡日累计存、取限额为一万,若您收到学校统一开立的银行卡为二类卡且是学杂费应交总额超过一万元的学生,建议尽量使用方法一登录中山大学收费平台使用网上银行 交费。 2. 异地或跨行办理转账、汇款业务,每家银行所收取的手续费标准各有不同,请比较后择优选取。使用中山大学收费平台进行网上交费免收手续费。 3. 银行卡内款项仍属个人所有,请妥善保存个人银行卡。 4. 学杂费仅接受学生个人通过上述两种方式缴纳,不接受公对公汇款,如需要在工作单位报销学杂费的学生,请个人缴纳学杂费后,在中山大学收费平台下载缴费票据到工作单位报销,有关操作请详细阅读第四点“学费住宿费票据”有关事项, 三、应交费用 新生应交费用=学费+住宿费+代收费(医疗保险费) 详情参见《2019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各项费用收费标准及有关说明》 四、学杂费票据 2018 年1 月1 日起,学校学费、住宿费、医保费等收款只开具电子票据。学生交费后,可在中山大学收费平台内的“业务办理”标 签下方“交费记录”查询、下载电子票据,请有需要的同学自行下载、保存,以便日后之需。发票抬头默认为学生的姓名,如需将缴款单位 更改为工作单位名称的同学请务必于2019 年8 月20日前登录中山大 学收费平台,在“我的账户”页面登记手机号码并修改票据抬头。票据一经开出不得重新开具。 五、注意事项 1. 已申请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应及时办理贷款部分学杂费缓交手续,待贷款到位后直接抵冲应交费用,贷款额不足冲抵学杂费的差额部分请登录中山大学收费平台网上交纳学杂费差额,否则视同欠费处理。建议有意向申请助学贷款但未及时办理缓交手续的学生在完成交费之前不要将生活费存入个人银行卡中,以免学校当做学杂费划扣。有关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相关问题,可拨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暑期咨询热线020-84112084。 2. 学生可在微信中添加“中山大学校园卡”微信服务号 SysueCard 或在中山大学收费平台中查询交费记录,也可通过自查银行卡余额的方式,确认应交费用是否划扣成功。 3. 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学费、住宿费且未及时办理缓交手续,以及超出缓交期限仍未缴清欠费的学生,学校将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细则》(中大财务〔2018〕17 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选课和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予登记;取消当学年度学校各类奖学金和个人评先评优的参评资格;暂停图书借阅资格;限制使用校务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功能;未缴清住宿费,不予安排住宿等。 4. 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Tel : 缴 费 业 务 咨 询020-84113423 , 缴 费 平 台 咨 询020-84036866-3(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5:00 -17:00 2019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各项费用 收费标准及有关说明


一、学费 1、硕士研究生 学费标准请参阅附表。 2、博士研究生 非定向和国家专项计划的学术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 元/生.学年。 非定向和国家专项计划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工程(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20000 元/生.学年。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的博士生学费标准为45000 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新生须交纳) 1、已确认本人住宿费标准的新生按照确定的住宿费标准存入; 2、由学校安排住宿但住宿费标准未确定的新生,先按《2019 级 研究生校内住宿安排指引》所列标准进行预存,学校再按实划扣。三、代收费 医疗保险费标准(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及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研 究生须交纳): 广州校区314 元/生,医保年度为新生开学报到注册日-2020 年12 月31 日。珠海校区180 元/生,医保年度2019 年7 月 1日-2020年6月30日。 附表: 中山大学2019级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每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人民币)

 

 

 

 

 

 

 

学术学位

020100

理论经济学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8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30200

政治学

030300

社会学

030400

民族学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050300

新闻传播学

060100

考古学

060200

中国史

060300

世界史

070100

数学

070200

物理学

070300

化学

070400

天文学

070500

地理学

070600

大气科学

070700

海洋科学

070800

地球物理学

070900

地质学

071000

生物学

071300

生态学

071400

统计学

080100

力学

080300

光学工程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701

工程热物理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

装置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

081400

土木工程

081500

水利工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每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人民币)

学术学位

 

 

 

 

 

 

 

 

 

 

 

 

 

 

 

 

 

 

 

 

 

 

 

 

 

 

 

 

 

 

 

 

学术学位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8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082700

核科学与技术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083300

城乡规划学

083500

软件工程

083900

网络空间安全

090400

植物保护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500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

1305L1

设计艺术学

120200

工商管理

100200

临床医学

100300

口腔医学

100600

中西医结合

100700

药学

100900

特种医学

100100

基础医学

101000

医学技术

101100

护理学

107401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

业管理

 

020200

 

应用经济学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8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单独考试,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单独考试30000 元。

 

010100

 

哲学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8000 元;

定向就业(含单独考试,不含国家专项计划)

30000 元。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8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30100

法学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8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77100

 

心理学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8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单独考试,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单独考试 28000 元。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8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单独考试,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单独考试30000 元。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每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人民币)

 

 

120400

 

公共管理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8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自费兼读的行政管理专业港澳台硕士研究生

(香港地区教学点)35000 元。

 

 

 

 

 

 

 

 

专业学位

 

025100

 

金融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35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45000 元。

025200

应用统计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225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25400

国际商务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225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25500

 

保险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225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25700

审计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225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35101

法律(非法学)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20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35102

法律(法学)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20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45200

体育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20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22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45400

 

应用心理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225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43000 元。

 

055101

 

英语笔译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20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55102

英语口译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28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55200

新闻与传播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225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30000 元。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15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85211

 

计算机技术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20000 元;

定向就业(含单独考试、不含国家专项计划)

25000 元。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每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人民币)

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085212

 

软件工程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20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85215

 

测绘工程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20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125100

 

 

工商管理(MBA)

国际工商管理: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35000 元,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92000 元。

工商管理: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35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85000 元。

高级工商管理(EMBA):21.9 万元。

125200

公共管理(MPA)

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划)32000 元。

125300

会计(MPACC)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35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46000 元。

125400

旅游管理(MTA)

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划)30000 元。

125500

图书情报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18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135100

艺术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30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105300

公共卫生(MPH)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20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85206

动力工程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15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085230

生物医学工程

035200

社会工作

065100

文物与博物馆

085202

光学工程

085204

材料工程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085210

控制工程

085216

化学工程

085235

制药工程

085238

生物工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每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人民币)

 

105400

护理

 

105500

药学

085214

水利工程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16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085217

地质工程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15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0000 元。

085226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15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30000 元。

085229

环境工程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16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105100

临床医学

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 20000 元;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25000 元。

105200

口腔医学

温馨提示: ◆学费标准中的国家专项计划专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其他专项计划的学费按普通计划生相关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收费公示为准。 ◆ 上表只是学费标准,新生办理交费手续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是否住宿、是否 为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或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学生等),按照“应交费用=医疗保险费+住宿费+学费”的计算公式确定交费金额。而实际存(转)入用于交费的个人银行卡上的金额应大于应交费用至少1 元。否则,学校将无法成功代扣,网上注册也不能按时完成。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指南 一、 系统简介 (一) 功能介绍 该系统是学校财务主管部门为满足我校师生员工了解个人收入情况而开发的查询系统。通过该系统,学生可以查询校内各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工资和研究生生活津贴、科研助手津贴和助教津贴等发放情况。该系统仅限于校园网环境使用。 (二)适用学生人群 在读的本科、硕士双证(专业学位)、硕士双证(学术学位)、硕士单证(专业学位)以及博士生等,都可通过该系统查询个人收入发放情况。 二、开通使用 (一)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入口 方法1、地址:http://finance.***.cn:8800 方法2、财务与国资管理处(http://home3.***.cn/finance/)主页左下角→财务信息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二)登录方式 步骤一:在财务信息管理系统登录界面点击“NetID登录”步骤二:在弹出的页面中输入NetID和密码后,点击登录 步骤三:初次使用需要在弹出的页面输入电话和联系方式即可登录。以后登录只需重复步骤一和步骤二。 三、查询功能 登录进入系统后,在左侧导航栏中点击“薪酬查询”→“个人薪酬信息”→


“非薪酬发放详情”,选择相应查询的时间段,点击确定后,即可查询选定时间段内各类奖助金、勤工助学工资、研究生生活津贴、科研助手津贴和助教津贴等发放详情。具体包括发放单位、摘要、应发、应扣、实发等各种明细数据。 校园卡使用指南 一、校园卡的简介 1. 用途:校园卡具有证件及电子证件、中大电子钱包、大学城一卡通电子 钱包等功能。在校内,可以作为证件及电子证件使用,如借书证、游泳证、门禁 卡等,还可以作为电子钱包使用,如饭堂就餐、购物、交纳网络费等。由于CPU卡读卡非瞬时读卡,请广大师生在使用时,确认刷卡成功后再行拿开,请勿快速拿开,否则会造成写卡不成功,影响您校园卡的正常使用。 2. 密码:校园卡电子钱包设置了消费密码和查询密码,证件类型为身份证 (包括港澳台来往居民通行证)的,初始密码为证件后六位数字;证件类型为护 照、军官证等,初始密码为888888。新生到校后,可持校园卡在圈存机修改消费密码和查询密码。(圈存机分布请参照第五点(二)圈存机分布点) 3. 温馨提示: 资料不全将会无法制作校园卡,若报到当天领取不到校园卡,请及时在迎新 系统完善资料,再到各校园的大学服务中心自助补卡机上自行领取校园卡。 二、校园卡功能介绍 1. 证件功能:在校内可以将校园卡作为您的电子证件使用,当您需要使用 校内某些服务或设施时,可凭您的校园卡验证您的身份例如:图书馆借书证、宿 舍楼门禁卡和游泳证等。 2. 电子钱包功能:在校内需要支付费用的地方,包括饭堂、部分商店、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等配置了收费终端机(简称POS 机)的地方均可以使用。 3. 热水电子钱包功能: 温馨提醒:若校园卡遗失,热水电子钱包金额无法挂失。 a) 南北热水钱包:该功能为入住广州校区南、北校园学生宿舍热水独立电子钱包。校园卡管理部门已为南、北校园的新生开通该电子钱包,应使用校园卡电子钱包在圈存机上往该电子热水钱包进行转账充值。 b) 大学城热水钱包:该功能为入住广州校区东校园学生宿舍热水独立电子钱包,校园卡管理部门已为广州校区东校园的新生开通该电子钱包,应使用校园卡电子钱包在圈存机上往该电子热水钱包进行转账充值。 4. 广州大学城一卡通功能:该功能为独立电子钱包,使用前须单独充值。 可在广州大学城内各学校、公共服务区使用其电子钱包功能;校园卡管理部门已 为广州校区东校园的新生开通该电子钱包。大学城一卡通钱包仅可使用微信充值,详情请咨询广州校区东校园校园卡服务部大学城一卡通窗口。 30 日起,可先行预存金额,具体如下: 1. 微信充值 扫一扫校园卡背面或页面下方的校园卡微信二维码,也可直接搜索“中山大 学校园卡”关注公众号,点击“卡片业务”菜单中的“校园卡充值”子菜单,可以进入充值页面,输入正确的姓名、学号及需要充值的金额之后,利用微信的微信支付功能充值。通过微信充值后,还需持校园卡到附近的充值领款机刷卡才能 完成充值全过程。(充值领款机分布请参照第五点(一)充值领款机分布点)




中山大学校园卡微信公众号 SysueCard 二维码:充值领款机: 2. 支付宝充值 打开支付宝,在“校园生活”—“一卡通”——选择学校“中山大学”——填写学工号和姓名及需要充值的金额后,利用支付宝支付功能充值。通过支付宝充值后,还需持校园卡到附近的充值领款机刷卡才能完成充值全过程。(充值领款机分布请参照第五点(一)充值领款机分布点) 3. 圈存机充值 学校发的银行卡与校园卡已绑定,可在圈存机上用学校发的银行卡向校园卡 进行充值。(圈存机分布请参照第五点(二)圈存机分布点)


圈存机: 4. 现金充值 现南北校园仍保留部分现金充值点。(现金充值点分布请参照第五点(三)现金充值分布点)。为了您的方便,减少排队时间,请尽量使用支付宝、微信或学校校园卡圈存机完成自助充值。 三、电子钱包充值方法 (一)校园卡电子钱包 校园卡电子钱包提供微信、支付宝、圈存机、现金四种充值方式,从8月 (二)校园卡热水钱包充值 校园卡热水钱包仅能通过圈存机(圈存机分布参照第五点(二)圈存机分布 点)进行充值,可在圈存机实现校园卡中大电子钱包往南、北校园学生宿舍水控钱包转账充值或者往东校园大学城热水钱包充值,操作流程如下: 温馨提示:珠海校区学生宿舍使用太阳能,无需热水钱包充值四、大学服务中心地点及校园卡业务办理时间

 

珠海校区

 

教学楼 B201

周一、周三、周五 8:30— 12:00,14:30-17:00

周二 8:30-12:00

 

0756-3668502

咨询热线电话:020-84111391。 五、自助设备及饭堂充值分布点: (一)充值领款机分布点: 1. 广州校区南校园 教学楼:第一教学楼、第三教学楼、逸夫楼 饭堂:学一饭堂、学五饭堂、春晖园饭堂、教工饭堂、康乐园饭堂、南草坪餐厅、源味餐厅 学生宿舍区:105 栋、109 栋、119 栋、120 栋、121 栋、122 栋、123 栋、125栋、131 栋、133 栋、134 栋、135 栋、136 栋、137 栋、180 栋、203 栋、204 栋、 210 栋、351 栋、353 栋、356 栋、364 栋、415 栋其他:大学服务中心、图书馆 2. 广州校区北校园 饭堂:学一饭堂、杏林阁教工饭堂 学生宿舍区:学生第一、二、三、五、七、八宿舍、综合楼四楼(学一饭堂上面)、杏苑进修楼、研究生楼 座 其他:大学服务中心 3. 广州校区东校园 饭堂:学一饭堂、学二饭堂、学三饭堂、学四饭堂、行政楼餐厅 学生宿舍区:格致园3 栋一单元、格致园3 栋三单元、明德园1 号、2 号、3号、5 号、6 号、7 号、8 号、9 号、10 号;至善园1 号、2 号、3 号、4 号、5号、6 号、7 号、8 号、9 号、10 号;慎思园5 号、6 号、7 号、8 号、9 号、10号 其他:公共教学楼B区 4. 珠海校区 饭堂:榕园饭堂一楼、榕园饭堂二楼、荔园饭堂、岁月湖餐厅 学生宿舍区:榕园5 号、6 号、7 号、8 号、9 号、10 号、11 号、12 号;荔园2 号、5 号、6 号、7 号、8 号、9 号、11 号、15 号、16 号、17 号、18 号、19号 其他:公共教学楼B区大学服务中心 (二)圈存机分布点 1. 广州校区南校园 饭堂:学一饭堂1台、学五饭堂和春晖园各2台 学生宿舍区:120栋、124栋、134栋、138栋、173栋、180栋、364栋、365A 栋 其他地区:网络中心、图书馆、第一教学楼各1台 2. 广州校区北校园饭堂:学一饭堂 学生宿舍区:学生第一、三、七宿舍,研究生楼A 和楼 各1 台其他:新教学楼 3. 广州校区东校园 饭堂:学一饭堂2台、学二饭堂2台、学四饭堂和行政楼饭堂各1台 学生宿舍区:明德园2 号、5 号、9 号,至善园2 号、3 号、6 号、7 号、10号,慎思园5 号、10 号,格致园3 号楼各1 台 教学区:教学实验中心北楼B栋 4. 珠海校区 饭堂:荔园饭堂、榕一饭堂、榕二饭堂 学生宿舍区:荔园5号、7号、9号、11号、16号;榕园5号、7号、9号、 11号 其他地区:教学楼E区、图书馆、中大邮局、岁月湖餐厅、1台 (三)现金充值分布点: 1. 广州校区南校园: 教工饭堂:周一至周五6:15-8:30;11:00-13:00 学五饭堂:周一至周日7:00-9:00;11:00-12:30;17:00-18:30春晖园饭堂:周一至周六7:00-9:00;11:00-13:00;17:00-18:30学一饭堂:周一至周六11:00-12:30;17:00-18:30 2. 广州校区北校园: 学一饭堂:周一至周五11:00—12:30 3. 广州校区东校园:无饭堂充值点; 4. 珠海校区:无饭堂充值点; 以上饭堂充值点时间如有变动,请见现金充值点的具体通知。 2019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1. 凡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或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的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属于限制迁移类型,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户口只有在升学、就业或退学时凭相关证明方可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 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新生拿到《户口迁移证》(样板附后)后请对以下事项认真检查、核对: (1) 户口“迁往地址”要正确。各校区(校园)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为: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学。如迁出地派出所要求填写广州市内详细迁入地址的,南校园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 号,北校园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中山二路74 号,东校园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32 号。 (2)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与本人身份证一致。 (3) 右下角应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公章必须清晰。 (4) 迁移证上的内容一律不能涂改,如有涂改,公安部门将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5) 出生地及籍贯栏必须具体到:**省**市。 (6) 户口从其他高校迁入中山大学的学生,在原高校所属派出所开具户口 迁移证的同时,附带开具一张户籍证明,标明何时从何地迁入原高校,何时从原高校迁往中山大学。 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户口迁移证一律退回重新办理。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 迁出地派出所联系。 3. 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入户资料并须于开学第一周内提交各培养单位(资料均需A4 纸复印)。 (1) 《户口迁移证》原件1 份 (2)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 份 (3) 身份证复印件1 份(市外迁移还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遗失,需要提供小一寸照片一张) (4) 《户口迁移证》复印件1 份 *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4. 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校内升学的学生,开学第一周内需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用铅笔在右上角注明“原校区+原学院+原年级+个人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 份交到各院系(各附属医院研究生科),用于办理转入硕士、博士研究生户口的手续。对于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公安部门将按离校毕业生将其户口迁回原籍,由此所引发的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南校园:020-84111097,北校园:020-87335154,东校园:020-39332297。 *温馨提示:为方便办理其他手续,请各位新生另外准备1 份《户口迁移证》复印件,自己保存。 《户口迁移证》样板 户口迁移证

户口或与

户主关系

 

亲属/非亲属

 

 

 

三 (必填且与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一致)

 

 

 

曾 用 名

 

 

 

 

男/女(必填)

 

 

 

汉(必填)

 

 

 

出生日期

1987 年 3 月   12   填)

 

 

 

出 生 地

**省**市(错误:**省) (必填且必须填写至市

或县,如手写补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

 

 

 

**省**市(错误:**省) (必填且必须填写至市

或县,如手写补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

 

 

 

文化程度

可填

 

 

 

 

 

 

 

婚姻状况

可填(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公民身份

证件编号

******19870312****(共 18 位)

(必须填写,且必须清晰)

 

 

 

迁移原因

可填大中专招生

 

 

 

 

迁出派出所公章

要清 晰 )

原 住 址

*******(必须填写,且必须清晰)

 

迁往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学

 

 

关于研究生人事档案的说明 人事档案是记录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的重要材料。档案材料是否完备,对今后的学习工作有重大影响。研究生人事档案包括两部份:入学前的档案材料和在中山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所产生的学习经历材料。对于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或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的研究生,入学前的档案材料由学生本人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寄送至我校,毕业时与在中山大学学习期间产生的档案材料合并,通过机要渠道寄送到毕业生的就业单位。而定向就业培养类别(不含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的研究生,入学前的人事档案仍保留在原单位,在中山大学学习期间产生的档案材料毕业时由学校寄送至定向培养的单位。 研究生在中山大学学习期间将产生的人事档案材料包括: 1.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或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仅对博士考生和单独考试的硕士生,2 份); 2. 拟录取研究生现实表现复审表、体检表、研究生复试录取表; 3. 研究生登记表; 4. 成绩单; 5. 论文答辩情况表; 6.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7. 授予学位通知书; 8. 在中山大学入党的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自传、入党培养登记表、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未使用《入党培养登记表》记录政审、入党培训和团员推优有关情况的,应另附政审情况表或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登记表、团员推优材料。 9. 奖惩情况表(奖惩材料); 10. 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 为了保证个人人事档案的完整,避免因档案不全带来的各种不便和影响,请同学们在学期间认真按要求填写各类表格,并及时上交。档案材料须是打印或用签字笔、钢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笔和复写纸书写,材料内容不得使用纸质粘贴。 同学们在学期间如有人事档案方面的疑问,可以直接与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档案室联系。电话:020-39332241。 2019级研究生住宿安排指引 一、住宿安排原则 1. 学校安排以下三类研究生住宿: ①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非在职全日制学生; ②定向就业(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两课”教师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生; ③由校级协议安排的交换生。 2. 因房源所限,学校不负责安排以下三类研究生住宿: ①非全日制研究生; ②已申请要求学校不安排住宿的研究生; ③户籍地与学习地在同一城市的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3. 广州校区北校园安排住宿的学生以学校下发院系的住宿名单为准。 4. 根据实际房源情况,住宿安排尽量考虑相同性别、相同培养单位以及相同年级的学生集中住宿。 5. 根据学校教学和管理的要求,学生应在其学籍归属培养单位所在的校区 (园)住宿。二、注意事项 1. 符合学校住宿规定的学生一人只能分配一个宿位。 2. 学校按“统一安排”的原则安排住宿,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应服从学校的统筹安排。床上用品自备。 3. 住宿实行“先交费、后入住”的管理制度。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请按2500元/人/学年预存住宿费,存入学校财务指定的银行卡。学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宿舍收费标准,按照实际入住宿舍的住宿标准由银行代为划扣住宿费。 4. 请于8 月31 日报到日当天来校报到,学校原则上不安排提前到校的新生入住学生宿舍。 5. 户籍地与学习地不在同一城市的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报到时不安排住宿,如确有需要请于9 月20 日后向院系提出申请,学校届时视房源情况考虑是否安排。 6. 学校安排宿位的研究生,本人选择放弃学校住宿的,请发邮件至 sysudorm@mail.***.cn;邮件名称请写明:校区(园)+姓名+性别+学号+申请不安排宿位+联系电话;邮件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 年7 月25 日16:00。如未收到放弃学校住宿的申请邮件,则视为要求住宿,银行将划扣住宿费。 重要说明:本人选择放弃学校安排住宿的研究生,务必于9 月20 日17:00前在大学服务中心(简称USC,网址:http://usc.***.cn)完成校外住宿申请的线上审批流程。 8. 请 于8月20日 至8月28日 期 间 , 登 录 迎 新 系 统 https://freshman.***.cn,完成新生自助报到,包括查询住宿信息、完成 《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学习与测试。 各单位联系电话

备注

 

 

 

 

单位名称

学生工作咨询电话

教务咨询电话

辅助电话

中国语言文学系

020-84113111

020-84113323

/

历史学系

020-84110301

020-84110302

020-84110302

哲学系

020-84114859

020-84115673

/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

020-84110690

020-84113115

 

/

博雅学院(人文高等研究院、通识教

育部)

 

020-84110565

 

020-84110561

 

020-84110561

 

 

岭南学院

 

020-84112131

020-84115222(MBA)

020-84115005(EMBA)

 

020-84115502、

020-84112090(MBA)、

020-84115006(EMBA)

020-84112196

020-84111311

(MBA)、020-84115881(EMB

A)

外国语学院

020-84113125

020-84112183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中英国际海

事法学院)

 

020-39332303

020-84115890(法学硕

士、博士)、020-84115891

(法律硕士)

 

020-39332303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

理学院

020-39332349

020-39332347

管理学院(创业学院)

020-39332597(学硕

博士)

020-84110103(专硕

、020-39332748(学硕)020-84110988(博士)

)020-84112779(专硕)

 

020-8411403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20-84111439

 

020-84113783

 

020-84114325

心理学系

020-39336576

020-39335843

020-39389359

传播与设计学院

020-39332324

020-39332651

/

资讯管理学院

020-39332661

020-39332129

/

艺术学院

020-84113540

020-84113540

020-84113541

数学学院

020-84113307

020-84115534

020-84113307

物理学院

020-84110940

020-84113393

020-84110910

化学学院

020-84110096

020-84111172

/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

020-84112453

020-84115103

 

/

生命科学学院

020-84113043

020-84110668

020-8411078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

020-84110225

020-84113397

/

电子与信息工程

学院 (微电子学院

020-39943321

020-39943320

020-39943315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

学院(软件学院)

020-39336517

020-39943537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

020-39333735

020-39332741

系统科学与工程学

020-39332704

020-84729659

 

/

 

中山医学院(含实验动物中心)

 

020-87334463

 

020-87333606

 

光华口腔医学院

020-83869640

020-83869640

020-83869640

公共卫生学院

020-87330725

020-87330725

/

药学院

020-39943104

020-39943109

/

护理学院

020-87330723

020-87334851

020-87335162

体育部

020-84113825

020-84110451

020-84113282

中国语言文学系

(珠海)

0756-3668121

0756-3668180

0756-3668123

历史学系(珠海)

0756—3668970

0756—3668336

0756—3668972

哲学系(珠海)

0756-3668855

0756-3668290

0756-3668280

国际金融学院

0756-3668505

0756-3668662

/

国际翻译学院

0756-3668091

0756-3668757

0756-3668160

国际关系学院

0756-3668252

0756-3668353

020-84111109

旅游学院

0756-3668689

0756-3668279

0756-3668572

数学学院(珠海)

0756-3668232

0756-3668382

0756-3668236

物理与天文学院

0756-3668892

0756-3668892

/

大气科学学院

0756-3668570

0756-3668567

/

海洋科学学院

0756-3668257

0756-3668063

0756-3668797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

020-84112171(广州)

0756-3668223(珠海)

020-84112373(广州)

0756-3668304(珠海)

020-84112373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

0756-3668316

0756-3668934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

0756-3668905

0756-3668136

0756-3668513

 

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0756-3668096

 

0756-3668985

 

0756-3668599

土木工程学院

0756-3668584

0756-3668075

0756-3668085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院

0756-3668081

0756-3668081

0756-3668081

医学院

020-83271560

020-83271560

020-83226059

公共卫生学院(深

圳)

020-83226383

020-83226383

020-83226383

药学院(深圳)

020-84725534

020-84725534

/

材料学院

020-83270343

020-83270343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020-83271669

020-83271669

/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

020-84724135

020-84727750

020-84725649

智能工程学院

020-39332315

020-39332156

020-39332312

航空航天学院

020-84722071

020-39330684

/

农学院

020-39332018

020-39339235

 

020-39332005

粤港澳发展研究院

(港澳珠江三角洲

研究中心)

020-84113279、

020-84036956

020-84113279、

020-84036956

020-84113279、

020-84036956

附属第一医院

020-28823186

020-28823186

/

孙逸仙纪念医院

020-81332468

020-87331459

/

附属第三医院

020-85253183

020-85253183

020-85253263

中山眼科中心

020-66618968

020-66618968

/

肿瘤防治中心

020-87343137

020-87343137

020-87343137

附属第五医院

0756-2528209

0756-2528209

0756-2528209

附属第六医院

020-38254159

020-38254159

020-38285857

附属第七医院(深

圳)

0755-81206106

0755-81206106

0755-23242106

附属第八医院(深

圳)

0755-82575354

0755-82575354

0755-82575354

会计核算处

020-84113423(缴费

业务)

020-84036866-3(缴费平

台)

/

保卫处(户口迁移)

020-84111097

020-87335154

020-39332297

公费医疗管理办公

(学生医疗保险

020-84114118

020-84114112

020-87333085

门诊部

020-84113092

020-87331933

020-39332121

网络与信息技术中

心信息技术帮助台

020-84036866

0756-3668500

/

党委学生工作部

(资助相关咨询)

020-84112084

/

/

人民武装部

020-84112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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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以上新生QQ 群是各培养单位创建的唯一新生Q 群; 2. 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大学工官方微信号后台留言,或发邮件至中山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长信箱xscdirector@mail.***.cn; 3. 电话号码归属温馨提示:(020)84——广州校区南校园;(020)87——广州校区北校园; (020)39——广洲校区东校园;(0756)36——珠海校区。 常见问答(Q&A) Q:因经济原因无法如期交费怎么办? A: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办理“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入学后可通过申请国家贷款、助学金等方式缴纳相应费用。 Q:将贷款差额部分学杂费存入银行卡等待批量代扣会影响生源地贷款的正常划拨吗? A:不会的。交纳差额部分学杂费后,生源地贷款仍可拨款至学校账户,可直接冲抵欠交或缓交学杂费哦。 Q:学生个人银行卡除了学校交费等可以用作个人普通用途吗? A:可以。该卡除了交费、发放奖助学金、校园卡转账等特殊功能外,和普通的中国银行个人银行卡功能是一模一样的,学生可正常使用。 Q:新生户口迁移是什么? A:指大学生把户口由原户籍所在地转入大学集体户口,在校期间办理户籍相关事宜可就近办理,无需两地奔波。比如,学车在户口所在地较为方便,如果在非户口所在地学车则需要办理居住证。身份证遗失补办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Q:不能准时报到怎么办? A: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准时报到的同学,应及时联系所在院(系)(联系方式见附录),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告知预计到校时间,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报到日之前来函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院系审核通过后的相关材料(含个人请假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因疾病、创业或者出国(境)留学等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有关手续办理详见本科招生网 (http://admission.***.cn)办事指南。 Q:可否提前报到? A:请于8 月31 日报到日当天来校报到,学校原则上不安排提前到校的新生入住学生宿舍。 Q:入住宿舍要自备什么物品吗? A:新生可自备生活用品,也可到校后自行选购。生活用品包括蚊帐、棉被、被套、枕头、枕巾、床单、毛巾被、凉席、塑料水桶、脸盆、床垫等。学生宿舍床位尺寸为1.9米*0.9 米。 Q:什么是NetID? A:NetID 是网络身份标识,充当网络应用中的“身份证”作用,它是中山大学成员在校园网上的重要身份标识。每个中山大学的成员仅可拥有一个NetID。NetID 及相关授权的服务(个人工作邮箱、VPN 服务、门户服务等)的所有权属于中山大学,是中山大学的信息资产,仅供NetID 的所有人使用。任何人对其所使用的NetID 及相关授权的服务 不具备继承、赠予、出租、出借及买卖的权力,违反此规定将被视为侵犯中山大学信息资产及危害校园网络安全的行为,将会受到行政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者将会依法追究责任。 Q:如何接入校园网? A:1.接入校园网前,需先激活个人的NetID。访问“我的中大”门户 http://my.***.cn/,点击右上角的“激活”,按向导仔细填写好相关信息,即可获取到自己的NetID。 2. 有线校园网接入步骤: ①下载认证客户端软件:在网址http://helpdesk.***.cn点击“下载”,下载合适自己校区(园)的认证客户端软件并安装配置; ②接好网线并将本地连接设置成自动获取IP地址; ③自助缴费:关注中山大学信息技术帮助台官方微信公众号(sysuitshelpdesk),绑定NetID,缴纳网络使用费成功后,即可登录认证上网。 3、无线校园网(SYSU-SECURE):学生需开通校园网且已缴纳网络使用费后才可获得无线校园网服务。具体设置方法可访问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主页 (http://inc.***.cn),进入“服务目录”的“无线网络”,点击“SYSU-SECURE”查看。(备注:更多内容,详见新生报到时提供的“校园网学生上网简易指南”小册子。) Q:学生宿舍内网络设施情况如何? A: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及东校园)和珠海校区的学生宿舍均设有有线网络端口。为了有良好的网络体验,需自行购买质量合格的网线(网线长度视电脑终端位置而定)。部分学生宿舍只有一根主线或一个主端口,如若房间内多人使用网络,需自行购买小型交换机连接。 另外,广州校区南校园、东校园和珠海校区的学生宿舍已覆盖无线校园网。根据学校无线网项目工程计划,2019 年年底实现北校园现有学生宿舍无线网覆盖。 (联系我们:http://helpdesk.***.cn/388-contactus) Q:学生能够使用哪些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产品及云服务? A:我校为在校师生提供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产品及云服务,包括Windows操作系统、 Office 套件、RemoteApp 远程应用及Office365 教育版等微软系列产品及云服务、福昕高级PDF 编辑器、MATLAB和Simulink 系列软件产品等。 更多信息请访问软件与云服务网站https://software.***.cn Q:毕业后户口的去向? A:转回原籍或者迁往工作单位。毕业时办理暂缓就业手续者,户籍可以在学校保留二年,期满后处理方法如前。 Q:学校对无故欠费学生有哪些处理措施?A: 1. 不予注册、选课和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予登记; 2. 取消当学年度学校各类奖学金和个人评先评优的参评资格; 3. 暂缓拨付研究生相关业务经费,并且暂缓该生参加毕业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和答辩; 4. 暂停图书借阅资格; 5. 限制使用校务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功能; 6. 对欠缴住宿费的学生不予安排住宿; 7. 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公示学生名单;8. 8. 辅修、双学位和双专业学生未按时缴纳学费,视同自动放弃修读资格。 安全温馨提示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欢迎来到中山大学! 安全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同学们平安地度过大学生活,顺利完成学业,保卫处提示大家关注以下安全问题: 1. 谨防诈骗。拒绝以任何理由要求的汇款、转账、收钱等要求,如有冒充熟人的,请注意甄别。 2. 外出安全。入校新同学不熟悉周边环境,尽量不要单独外出,晚上勿到偏僻的地方游玩。 3. 防火安全。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禁止在床上使用电器或插座,做到人走断电。发现火情后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 或校园报警电话。 4. 交通安全。开学期间请家长和同学服从现场交通指挥,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入学环境。 5. 注意防盗。公共场所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离开宿舍或睡觉时切记锁好门窗。 6. 心理健康。初入新环境,新生可积极主动地融入校园生活,多和同学及老师接触,熟悉将要学习的专业和课程,克服进入陌生环境的紧张感。 在校期间,如遇到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请致电保卫处24 小时报警电话:广州校区南校园:020—84110110 广州校区北校园:020—87330110广州校区东校园:020—39332110珠海校区:0756—3668110 中山大学编制


欢迎大家关注中山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信息发布平台。党委学生工作部网址:http://xsc.***.cn/zh-hans党委学生工作部官方微信:中大学工 中大学工 新生入学相关指引和迎新系统网址链接将同步在中大学工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 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基本情况

姓名

 

培养单位

 

培养类型

□本科 □硕士 □博士

学号

 

专业

 

出生年月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入学前户口

□城镇□农村

 

 

家庭信息

 

户籍详细地址

 

 

省(自治区)

 

市县(市、区)

 

镇(街道)

 

(门牌号)

家庭现住址

(详细通讯地址)

 

 

住房情况

□自有房产□租赁房产

£ 其他: 

 

是否已购置汽车

□是(□轿车

□否

□货车□农机车)

属  

,  

含  

祖  

父  

母  

 

系亲

 

姓名

 

年龄

 

与学生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从业情况

 

文化程度

 

年收入

(元)

 

健康状况

 

 

 

 

 

 

 

 

 

 

 

 

 

 

 

 

 

 

 

 

 

 

 

 

 

 

 

 

 

 

 

 

 

 

 

 

 

 

 

 

 

 

 

 

 

 

 

 

 

 

 

 

 

 

 

 

 

 

 

 

 

 

 

 

 

家庭总人口数  (人)家庭每月总收入  (元)家庭人均月收入  (元)家庭每月总支出  (元)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类型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劳动收入;□2.离退休金、基本养老金、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

□3.继承、接受赠予、出租或出售家庭财产所获收入;□4.存款及利息,有价证券及红利、股票、博彩收入;

□5.经商、办厂及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扣除必要成本后的收入;□6.赡养费、抚(扶)养费;

□7.自谋职业收入;□8.其他应当计入家庭的收入。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 □否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是 □否特困供养学生:□是 □否

孤儿:□是 □否残疾学生:□是 □否残疾人子女:□是 □否

烈士子女:□是 □否优抚家庭子女:□是 □否特困职工子女:□是 □否

单亲家庭子女:□是 □否离异家庭子女:□是 □否

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或慢性病(不含残疾):□是 □否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慢性病(不含残疾):□是 □否

建档立卡户信息

户主姓名:与学生关系:

(非建档立卡户无需填写)

户主身份证号:

填表说明: (1) 表格须双面打印,禁止涂改。 (2) 表中“家庭人均月收入”指家庭全部人口当年所有收入的总和÷12 个月÷家庭总人口数。“家庭人均月收入”不可填“0”。 (3) “建档立卡户”是指已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电子信息档案,并有由扶贫办 统一印制向贫困户发放的《扶贫手册》的家庭。 (4) 学生个人承诺栏,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本人同意授权学校、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通过信息核对系统,对所填资料进行查询、核对。” (5) 表中所填情况如有相关证明,请提供复印件(如扶贫手册、低保证、残疾人证等);如家庭成员有患疾病情况,请提供病历和医疗费用票据复印件。 中山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证明卡 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或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填写

 

(1)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时间、损失金额、人员伤亡等具体描述):

 

 

(2)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时间、损失金额、人员伤亡等具体描述):

 

 

(3) 家庭欠债情况(时间、原因、欠债金额):

 

(4)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5)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6) 其他情况(情况、时间、人员):

 

(7) 学生已获社会资助情况(时间、资助项目、资助金额):

 

 

 

 

 

 

 

 

 

 

 

学生个人承诺

 

 

 

学生手写签名: 年

 

 

 

 

 

 

 

监护人意见

本人是  同学的(□父亲□母亲□监护人),该同学所填资料真实,同意授权学校、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通过信息核对系统,对所填资料进行查询、核对。

手写签名:

年月日

 

姓 名

 

 

性 别

 

出 生年 月

 

 

年 级

 

经手人:单位(盖章):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注:1、此证明由新生原就读学校(应届毕业生)或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 2、现役军人由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 3、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婚育证明卡可代替此卡。 4、此证明入学后交所在院、系、附属医院(研究生科)建档备存。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10-0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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