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在每学年第一学期规定时间按交费办法缴纳当年应缴费用。
学生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学费、住宿费且未及时办理缓交手续,学校将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细则》(中大财务〔2018〕17 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选课和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予登记;取消当学年度学校各类奖学金和个人评先评优的参评资格;暂停图书借阅资格;限制使用校务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功能;未缴清住宿费,不予安排住宿;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公示学生名单。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研究生“超过注册规定期限(2 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请注意:迎新报到地点不设置人工收费点。收费标准和交费办法请参阅《交费指南》。
缴费业务咨询电话:020-84113423交费平台咨询电话:020-84036866
2019年中山大学研究生关于学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