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党组织关系的接转
新生中凡是以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或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方式就读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须将组织关系转来我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新生党员所在地县级以上党委的组织部门开出,
由本人携带并在报到时交至所在院系二级党组织。广东省外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明“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处”;广东省内新生党员应在广东省党务管理系统转出组织关系,如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应写明“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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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及“智慧团建”相关指引
在校的每一名团员(28 岁以下的党员保留团籍,同时也是团员)在组织关系上只能隶属于一个团支部,须通过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向其所隶属的团组织报到;团员的团组织关系须跟随学习、工作关系变动进行转接。
(1) 省外升学入校,属于从省外转接到广东省的团员,凭其原隶属团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计划转
入的团组织报到,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后,登录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报到操作。
(2) 省内升学入校的团员,已在广东“智慧团建”入驻,由团员自主申请或团支部操作,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其新的学习单位的团组织。如果尚未在广东“智慧团建”入驻,需按照要求完成团员报到操作,入驻目前所属团支部。
(3) 需录入系统的团员的情况说明
每一名团员都须通过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向其所隶属的团组织报到。(作为团员身份)
(4) 每月1 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生成每月应收团费,团员应按时在系统中交纳。
2019年中山大学研究生关于党团组织关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