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个人简历(限1页A4纸)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需要提供,单独考试考生不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包含以下三部分内容:个人简介、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职业发展规划。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3.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学生证须将封面及个人信息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2019年中山大学心理学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