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考生初试结束后即参加复试。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 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 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报到时间:2019 年3 月10 日下午2:00。
复试报到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外国语学院大楼210 室。复试时间:2019 年3 月10 日下午2:30 开始。
复试具体安排将于复试前在外院一楼大厅公告栏公示,
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