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合格申请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迟于10月17日将体检表交(寄)回学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申请者可自行选择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近中山大学珠海校区)进行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