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成绩单由考生自行在成绩查询网上下载或截图打印。考生若对本人考试成绩持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一)复核范围
学校自命题科目由我校负责复核(复核不涉及评分标准的宽严掌握问题),统考(联考)科目由我校汇总后上报广东省考试院,由广东省考试院负责复核。
(二)申请材料
1.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
2.准考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中山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三)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寄送材料
1.考生本人于2月18-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内将申请材料交至中山大学南校园研究生院205室。
2.考生本人于2月19日前将申请材料快递寄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陈老师收,电话84111686(要求以快递形式寄出,费用自付)。
(四)以下情况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1.非考生本人申请。
2.寄送的申请材料不齐全。
3.不在规定时间寄送(快递以寄出时间为准,2月19日后寄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4.不按要求寄送(平邮件、到付件不予受理)。
5.其他形式的申请。
(五)复核结果
经复核,成绩若有变动,我办将于2月28日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若无变动,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