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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总则

2019年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1 22:11:00 解决时间:2019-07-03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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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院校名称: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619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邮政编码:510970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学院对在校生申请转换专业(中外合作项目、及其他已明确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除外)不设任何限制条件。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7-03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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