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
信函。
3. 研究生院将于5 月20 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4.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19年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