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未带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化学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采取全部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由外国语(100分)、专业基础(100分)、专业综合(100分)和综合能力(300分)四个部分组成,总分600分。学院根据学科方向组成若干个不少于5人的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理论基础、学术兴趣、研究潜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6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