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于2019年1月10日前进行,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将于2017年12月26日之前通过学院网站公布,网站地址如下:
http://ce.***.cn/GraduatedEnrollment
凡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
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提交)。
4、提交报考材料中的《研究计划》一式五份(内容可更新)。
凡未带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化学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采取全部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由外国语(100分)、专业基础(100分)、专业综合(100分)和综合能力(300分)四个部分组成,总分600分。学院根据学科方向组成若干个不少于5人的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理论基础、学术兴趣、研究潜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60分钟。
1.面试内容及评分
(1)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考核小组提前准备题库,考生当场随机抽取,阅读、口译。(10分钟)
(2)科研报告(300分):考生须准备PPT(约20分钟)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30分钟)
(3)基本知识的考核:现场综合测试(200分)(20分钟)
(4)面试总时间不少于60分钟,各个环节可根据情况适度调节。
2.面试考核办法
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根据每位考生的学术报告,考核小组成员自由提问,考生当场回答。
3.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终面试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