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报成功后,请将以下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至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备信封统一装入,信封上注明姓名、报考学科方向、报考导师、联系方式)。截止2018 年11 月30 日仍未收到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
所需提交材料共计11项: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 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4) 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5) 成绩单: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就读学校的教务或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
(6) 代表性学术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不超过3篇。
(7)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9)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 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10)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11)各类获奖证书。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019年中山大学化学学院以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提交纸质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