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不论是否录取,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1.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 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 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 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 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 往届生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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