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总计划已招推免生考试招收计划备注无机化学 21 10 11无机化学、化学生物学一起招生化学生物学分析化学624
有机化学1046 物理化学 14 11 3物理化学、环境化学一起招生环境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19 11 8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不论是否录取,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1.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 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 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 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 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 往届生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 分。
1. 专业课笔试100 分
1) 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 考试时间:2 小时
3) 考试形式:闭卷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 分考试形式:面试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 分
1)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 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 分钟。
3) 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分组进行,分组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评分标准保持一致。
b. 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 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
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一起复试排名录取”的招生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 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 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 体检不合格者;
4) 政审不合格者。
如出现不予录取的情况,部分专业方向可能出现拟录取考生不足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可从我院相近专业方向进入复试名单且未在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名高低调剂录取。
五、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信息将按学校的要求及时发布在中山大学化学学院网站。
六、其他事项
2019年中山大学化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