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制三年,在职不学习,学习年限长不超过五年。
2.授课地点:珠海校区。
3.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化学工程 | 信阳师范学院 | 二年半 |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能源化学工程 | 沈阳市电力学校 | 4年 |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上蔡县英华职业培训学校 | 2.5 |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 | 如皋市江海技工学校 | 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 | -- |
MBA(工商管理硕士) | 大田东南职业培训学校 | 2年 | -- |
MBA双证(工商管理硕士) | 大田东南职业培训学校 | 2年 | -- |
采矿工程/安全工程 | 山东煤炭高级技工学校 | 2.5/3/5年 | -- |
地质工程/测绘工程 | 山东煤炭高级技工学校 | 3年 | -- |
工程造价--工程类 |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