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成绩为导师组面试考察成绩和专家组面试考察成绩的总和。根据导师招生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导师组面试考察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专家组面试考察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如拟报考定向就业培养方式,须经拟录取博士生导师同意,并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招生统一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科目等遵照《中山大学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考试计划执行。考试通过者予以录取,如考试不通过,按照综合考核结果从高到低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4、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八、调剂
1、我院院内跨专业调剂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学院进行审批。
2、如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但未获录取考生的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