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录取结果于3月25日(周一)上午10:00时左右公布(张贴于环境学院公告栏),公布后请拟录取考生于10:10到环境大楼B103讲学厅集中,届时将发放调档函、政审表等复试录取材料并讲解相关要求。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领取调档函、政审表,可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委托书(双方签字)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19年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基本要求者进入复试,详细分数线见表一。少数民族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招生计划指标单列,不含在统考生范围内,复试采取差额的方式进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