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本科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的实施。
2.学校在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
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4.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附则
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附件
中山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专业
序号学院名称招生大类(专业)名称文理要求学制1哲学系哲学类(含哲学、逻辑学专业)文理兼收四年2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社会学类(含社会学、人类学、考古学专业)文理兼收四年3法学院法学文理兼收四年4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文理兼收四年5心理学系心理学理科四年6传播与设计学院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传播学专业)文理兼收四年7资讯管理学院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含图书馆学、档案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文理兼收四年8物理学院物理学类(含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学))理科四年9化学学院化学类(含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理科四年10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地理科学类(含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地理科学、城乡规划专业)理科四年11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专业)理科四年12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理科四年13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信息与计算科学、软件工程专业) 理科四年1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理科四年15中山医学院临床医学理科五年16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理科五年17药学院药学 理科四年18护理学院护理学 理科四年19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汉语言文学文理兼收四年20历史学系(珠海)历史学文理兼收四年21哲学系(珠海)哲学文理兼收四年22国际金融学院经济学类(含经济学、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文理兼收四年23国际翻译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专业)文理兼收四年24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文理兼收四年25旅游学院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文理兼收四年26数学学院(珠海)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理科四年27物理与天文学院物理学类(含物理学、天文学专业)理科四年28大气科学学院大气科学类(含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专业)理科四年29海洋科学学院海洋科学理科四年30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地质学类(含地质学、地质工程专业)理科四年31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理科四年32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海洋工程与技术理科四年33医学院临床医学理科五年34公共卫生学院(深圳)预防医学理科五年35药学院(深圳)药学 理科四年36材料学院材料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专业)理科四年37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理科四年38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专业) 理科四年39智能工程学院计算机类(含智能科学与技术、交通工程专业)理科四年40航空航天学院航空航天类(含航空航天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专业)理科四年
注:
1.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院系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详情可咨询相关学院;
2.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
3.如有变动,以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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