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或党务工作。
2. 已获得硕士学位。
3. 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骨干,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
4. 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
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5.须有两名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6.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录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