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者不得报考。
二、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三、曾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注册并参加过专业比赛(包括但不限于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运会、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等)的考生只能报考单考单招考试,且录取后必须全日制在校就读,否则视为自动退学处理。
四、凡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需有所代表的单位(学校或体育部门)出具考生为主力上场队员证明材料(详见《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模板)》)。
五、考生须下载《中山大学2019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报考类型确认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签名后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我校不受理考生关于更改报考类型的任何申请,报考类型一旦确认不得更改。
2019年中山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类似问题答案